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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1-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1-10-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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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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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按权限负责向市政府申报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因是汇总报告,无机构设置。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本级)、重庆市荣昌区殡仪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37.77万元,支出总计2137.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退休1人,调出2人;区殡仪馆1名职工长期病假,工资按比例发放,相关待遇停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09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93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区殡仪馆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0.62万元,占99.7%;其他收入6万元,占0.3%。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75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9.22万元,下降18.99%,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因疫情防控,部分项目资金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当年支出减少;区殡仪馆无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62.89万元,占60.6%;项目支出691.3万元,占3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46万元,增长769.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部分项目资金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1.7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3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退休1人;区殡仪馆职工长期请病假,工资按比例发放,相关待遇停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9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区殡仪馆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07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87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因疫情防控,部分项目资金需结转至2021年继续使用,当年支出减少;区殡仪馆无项目资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34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6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2个项目资金。

2)教育支出5.1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人员退休和调出,区殡仪馆人员长期病假,该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2.56万元,占9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16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49.65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人员退休和调出,区殡仪馆人员长期病假,该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71.26万元,占4.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85万元,下降23.49%,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人员退休和调出,区殡仪馆人员长期病假2019年预发当年目标绩效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8.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46万元。公用经费22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7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资本性支出0.8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1.1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6.85万元。本年收入13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52万元,增长74.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本年支出8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9万元,增长97.2%,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资金于2020年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3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区民政局移交一辆公务车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8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年初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区民政局移交一辆公务车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7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区民政局移交一辆公务车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车辆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接待市局检查指导工作、区县民政局交流学习和其它区县护送返乡流浪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7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招商引资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43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8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2020年本部门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与年初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3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无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无主要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2辆、无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6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其中: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主要用于采购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民政局组织对本级和所有下属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0个(其中:重点专项9个,一般项目21个),资金17373.6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区民政局对3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本次选取9个重点专项进行公开,区殡仪馆无项目支出。详见区民政局本级2020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所属的城市低保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评价完成后,区财政局将及时对重点评价情况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刘莹莹  联系电话:023-61478892    

  

附件:1.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2020年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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