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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86K/2025-00131
  • [ 发文字号 ]
  • 荣民发〔2024〕60 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1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8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民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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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生服务板块、经济发展板块: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 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 (渝民发〔2006189 号)文件规定,从 2007 年开始由各区县“按 照当地城市(农村)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增长幅度适当提高”。

经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研究,经请示区政府同意,为保障我 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享受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建立救济标 准增长的长效机制,从 2025 年起至 2027 年三年期间,每年提标 35 元,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不再下文,由各镇街在每年的 1 月开 始自行在原标准基础上提标 35 元,到 2027 年后,视实际情况调 整相关政策。 2025 年提标执行时间从 1 1 日起执行,所需经费按原资金 渠道由各镇街自行解决。 

重庆市荣昌区民政局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

                                   2024 12 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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