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 > 社会救助领域 > 服务指南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86K/2026-0000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成文日期 ]
  • 2026-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民政局
  • [ 有性 ]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办事指南(2026年)
日期:2026-01-1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一、办理事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二、办理条件: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具有本区户籍因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超过相关规定,导致生活出现困难,且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未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可以按程序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1.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共同生活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三)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比例可由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自行确定(四)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刚性支出计算。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刚性支出总额计算,主要包括:生活支出、医疗支出、教育支出、残疾康复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其中生活支出的认定标准最高分别不超过当地城镇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和家庭消费支出。申请人的家庭财产和消费支出按照《重庆市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有效期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经认定后,有效期为一年,实行动态管理。

申请资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2.签署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书;

3.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申请审核确认程序

申请→镇街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镇街初审、公示→区民政局审核确认。

、办理时间、地点、方式

(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办理方式: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渝悦救助通”或“渝快办”进行网上申请,也可在各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申请。

热线服务电话:023-61478901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