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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体裁分类 ]
  • 办事指南
  • [ 成文日期 ]
  • 2021-12-01
  • [ 发布日期 ]
  • 2021-12-0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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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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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具有荣昌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填写《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7.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6.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理部门:各镇街民政办

六、审批部门:荣昌区民政局

七、申请审批程序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初审→公示→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八、办理时间、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地点:


镇街 地址 服务电话
昌元街道 滨河东路84号 023-61478259
昌州街道 昌龙大道160号 023-61478051
广顺街道 永荣路35号 023-46356067
峰高街道 文化路59号 023-46214978
双河街道 沿河街99号 023-61478918
安富街道 兴发路14号 023-46321064
直升镇 荣升街56号 023-46230130
万灵镇 学府路75 023-46237009
清升镇 人民路58号 023-46256434
清江镇 清新路12号 023-46336803
荣隆镇 新民街70号 023-46551089
龙集镇 人和街15号 023-46556989
仁义镇 政通街1号 023-46432358
河包镇 万寿街51号 023-46280794
古昌镇 曙光路50号 023-81060120
吴家镇 糖房街1号 023-46495245
观胜镇 新桥路214号 023-61478272
铜鼓镇 刘骥街66号 023-46475374
清流镇 园丁路173号 023-46481052
盘龙镇 盘周路104号 023-46510969
远觉镇 演教街1号 023-46528411

(三)办理时限:20天

九、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3-61478898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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