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联系方式无障碍部门街镇 登录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业务办理

[ 索引号 ]11500226009341186K/2021-0017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2021-12-01 [ 发布日期 ]2021-12-01 [ 体裁分类 ]办事指南

荣昌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办事指南


、办理事项: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办理条件:具有荣昌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具有荣昌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2019年1月1日起,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填写《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定表》;

7.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

   1.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填写《重庆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表》;

   6. 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五、理部门:各镇街民政办

六、审批部门:荣昌区民政局

七、申请审批程序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申请→镇街初审→公示→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局审定→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八、办理时间、地点、时限

(一)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和周未除外)。

(二)办理地点:


镇街地址服务电话
昌元街道滨河东路84号023-61478259
昌州街道昌龙大道160号023-61478051
广顺街道永荣路35号023-46356067
峰高街道文化路59号 023-46214978
双河街道沿河街99号023-61478918
安富街道兴发路14号023-46321064
直升镇荣升街56号023-46230130
万灵镇学府路75023-46237009
清升镇人民路58号023-46256434
清江镇清新路12号023-46336803
荣隆镇新民街70号023-46551089
龙集镇人和街15号023-46556989
仁义镇政通街1号023-46432358
河包镇万寿街51号023-46280794
古昌镇曙光路50号023-81060120
吴家镇糖房街1号023-46495245
观胜镇新桥路214号023-61478272
铜鼓镇刘骥街66号023-46475374
清流镇园丁路173号023-46481052
盘龙镇盘周路104号023-46510969
远觉镇演教街1号023-46528411

(三)办理时限:20天

九、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23-61478898

附件: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定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