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问答
家庭消费支出水平超过哪些情形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日期:2023-08-1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一)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按揭或全款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排危、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等唯一住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二)有非公派出国留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缴纳超过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学费(每人每年)在民办学校读书的;

   (三)近1年内自费出国旅游;
   (四)自费购买商业保险,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用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上的;
   (五)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