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强制 > 办理结果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5-001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5-08-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知
日期: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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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我委于2025年7月4日作出的(渝荣农(宅基地)罚〔202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复核资料过程中发现,你修建的设施属于在建工程,完成了主体框架,设施的功能无法确定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委决定撤销2025年7月4日作出并送达的(渝荣农(宅基地)罚〔2025〕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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