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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1-0003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成文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2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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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的委托,对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数量

(名)

备注

1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350000.00

5000.00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生产或销售生物制品或诊断制品或实验室耗材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规定范围为准。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磋商当天现场报名。

(三)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 分包。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款项时间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农业大厦7楼会议室

(七)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4月8日北京时间9: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九)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供应商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采购邀请书”),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北京时间10:00。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邦兴花苑支行
   账
  号:50050110167500000016

转款备注: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可简写为:2021动物试剂采购)。
  
 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磋商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磋商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了方便磋商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3. 磋商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三)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1.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特别提醒:为确标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时间退还,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书面退款通知或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原件送达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否则,造成磋商保证金延迟退还,责任自负。

2.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 46789817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响应,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采购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采购。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采购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采购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磋商。

(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为减少响应误差,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并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论供应商是否考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已经了解现场情况。

八、联系方式

(一)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983139262

地    址:荣昌区昌元街道昌龙大道农业大厦

(二)监督机构:荣昌区农委机关纪委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23-85265037

(三)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治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3-63209952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动物疫病检测试剂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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