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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2-00172
  • [ 发文字号 ]
  • 荣农牧函〔2022〕1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荣昌国家现代农业和畜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的函
日期: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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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产业园各相关镇街、企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78号)文件要求以及《重庆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区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拟制了2022年市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申报指南,请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业主申报。

一、项目目标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突出“生产+加工+科技”发展内涵,强化产业转型升级、现代要素集聚、体制机制创新、利益共享共赢,高起点、高标准打造产业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和经验,引领农业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带动区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就地长年稳定增收就业,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项目支持相关内容

围绕规划布局、基础配套、产业支撑、科技集成、改革创新、环境整治等六大任务,按照“学有经验、看有亮点、晒有形象”的要求,注重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注重让农民充分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一)支持对象

支持范围:原则上只支持项目主体在昌州街道、广顺街道、双河街道、清升镇、直升镇所在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的项目

支持类别:加工、服务、科研、规模种植养殖的单项及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申报主体:符合条件的镇街、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济组织、家庭农场、科研、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凡与生猪产业链相关的经营主体优先。

(二)项目支持方向。

2022年度,市级资金投入1200万元,重点支持产业园内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技术研发、精深加工等重点项目。

(三)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结合各项目主体申报情况,经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

会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按具体项目的相关标准研究讨论具体补助金额。同时,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后实施。

三、申报要求

凡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与业主自筹资金比例原则上为1:3(由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公益性质类的项目、从事畜牧科技研发荣昌猪养殖及猪肉产品生产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补助比例及补助额度

同一项目实施主体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市级以上财政项目补助(不含贴息);同一项目实施主体同一项目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项目资金原则上只支持2022年动工建设的项目,建设期限可适当放宽到2022年。市级资金补助一般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边建边补、先建后补”。对已经建成的项目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

各镇街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镇街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连带责任。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除发本通知外,还在

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予以公示,以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申报筛选程序等内容。各镇街应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并通过其他形式将本通知传达到各相关主体。

(二)评审: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按照市级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公示: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会同区财政局将拟上报备案项目在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四)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上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五、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组织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

(二)报送方式。申报材料采用文件上报(电子件、纸质件)。文件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各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佐证材料等)、承诺书及相应申报表(对应项目有,则填写),一式份。

(三)报送时间。电子件、纸质件2022831日前报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规划科。

四)项目受理单位: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农业大厦12-18室,联系人:叶子猷,电话:81068007Email2922411921@qq.com

六、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0228120231230日。     

七、其他事项

(一)电子公文以实际上传时间为准,纸质材料以送达时间

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填。

(四)《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承诺书(格式)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重庆荣昌国家现代农业和畜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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