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为保持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活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按照农业产业化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区级龙头企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此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原则上应具备较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无加工产值的企业需单独说明申报理由(流通市场除外)。
1﹒在荣昌区辖区内登记注册,独立核算,以种养业为主进行生产、加工、流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联系,形成“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以及直接为种养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涉农企业、休闲农业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已认定为市级、区级龙头企业的不需申报)。
2﹒企业在全区同行业中居于领先位次,主营产品在区内外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连续两年盈利,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3﹒企业固定资产(农产品电商企业不要求固定资产,下同)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内,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4﹒企业与农民建立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建有农产品基地200亩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或吸纳农民工50人以上。
5﹒企业账目清楚,无欠薪信访,无涉税等违法行为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由镇、街道审核同意后统一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材料报送纸质件一份,同时报送电子件。
(三)申报材料
1﹒荣昌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表,申报表中数据为2024年底数据(表格见附件1)。
2﹒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印证材料。
4﹒其他评优获奖材料。
二、运行监测
此次监测工作对象为已认定的59家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请各镇(街)和有关单位围绕企业经营产品、资产规模、年销售收入等方面加强管理并开展监测,认真填写《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监测汇总表》(附件3)、《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名单》(附件4)。
三、时间要求
请各镇街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监测汇总表、监测不合格名单纸质件、电子件各1份,报区农业农村委发展规划科1111室。
附件:1﹒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2﹒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汇总表
3﹒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监测汇总表
4﹒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名单
5﹒荣昌区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名单
附件1: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表.xls
附件2: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监测汇总表.xls
附件4:荣昌区2025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监测不合格名单.xls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17日
(联系人:罗燕,联系电话:85265028,电子邮箱:9149761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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