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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3-000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3-01-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1-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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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按照《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荣委法办便签〔20231号要求,结合我委2022年工作实际,以全面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导向,紧密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农”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农业农村法治氛围,不断创新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农业农村行政执法行为,突出一手抓规范化建设,一手抓执法专项整治,积极履行农业农村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职能责任,为我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我委把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有计划纳入中心组、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贯彻的既定议程;利用党员“主题党日”学习、机关各党支部定期学习、干部职工“周五集中”学习之机,采取干部职工轮流专题领学,交流发言相结合等方式,以机关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形式有效地加强全面宣传贯彻;同时利用权威党员干部职工下乡、新型农职培训、校园讲堂、田间地头现场传授农业技术等机会,在全区各镇街农业农村区域平台广泛深入宣传,宣传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宣传贯彻落实得以走深走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全面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委成立了以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委主任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委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与信息科教科,并印发《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了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力强化了我委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我委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区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对所涉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深入清理和完善,保留并完善了274项(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处罚164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征收1个、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和公共服务有35项);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我委根据线上运行相关要求,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学习和对委内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我委61个行政审批事项按时完成上线运行,并在行政权力清理完善后及时进行调整,保证了网上审批改革顺利完成,办结率100%,满意率100%,零投诉。2022年我委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2.按流程审核规范性文件。我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由我委起草并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规范性文件审核流程进行审核报批;按上级部门要求进行了常态化清理,目前保留现有规范性文件6个;并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商会意见的通知》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

3.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按照《荣昌区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并严格落实《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聘请重庆金牧锦扬(荣昌)律师事务所和重庆宇东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坚持推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法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三是开展公职律师工作情况摸底,我委现无公职律师,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有1名。

4.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我委成立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荣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任务的通知》,确定了执法监管对象数据库、17项执法检查事项,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是制定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试行),包括《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撤销和更新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立卷制度》、《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5个试行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惩制度等,做到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建立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荣农发〔2021〕14号)、《荣昌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荣市监发〔202127号)等文件,同时与相关部门通过QQ群、微信工作群加强平时工作沟通。相关案件上传到重庆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做好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农业农村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并以通知方式将相关要求发至各镇街,形成各镇街党政主动承担农业农村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及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属地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和工作落实,逐步建立起调处此类事件处置的体系化建设,有效杜绝和坚决防止了农业农村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5.健全部门内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认真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协作及信息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农发〔2022〕47),加强与行业管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衔接和数据信息共享。委内行业管理单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等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领域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工作要求,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6.加强宅基地执法工作。对照市农业农村委的职能职责,支队于20206月经区领导协调,相应承担了宅基地的执法职能。荣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支年轻的队伍,但在宅基地执法方面,则显得更加稚嫩,这是农业执法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执法领域,点多面宽,执法细节复杂,情理法理交错,是宅基地执法的常态。但我们依然迎难而上,以坚强树立农业执法公信力为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行政处罚法》落实执法工作开展,时常奔走于田间乡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情理为铺垫,竭尽所能执法普法,化解邻里纠纷,助力政府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内大路建设,高升桥水库扩容等),在保障广大农村村民“有房可住”的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形成“处罚一个,震慑一方”之成效。通过主动发现、部门移交、村民举报、工作检查等渠道,支队共办理宅基地违法案件22件。其中:超面积建筑10件,未批先建10件,生态红线内违法建房2件。主要通过自行消除违法行为和强制拆除两种方式结案。

7.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成效。以执法服务三农为目标,严格执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全区农业良好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以“春雷”行动、“零点”行动、“利剑”行动、“清源”行动、“红牌”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为统领,推进全年执法办案取得实效,全年累计办案132件,年增加18.9%。其中,各类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15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91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门店等分别353个次,发现问题线索28个,立案86件,结案73件,处罚没款16.7814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件。

完成生态磋商赔偿案件15起。累计收缴销毁违法违规网具、钓具、电捕与其200余件(套、张、竿)。指导镇街办理露天焚烧行政执法案件73件,共罚款40200元,按村规民约处罚307件,处罚金额24310元,合计64510元。

(四)不断深化普法守法工作。一是组织干布职工学习宪法。我委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荣昌农业普法的重要任务和纳入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使用安全、农药、肥料、种子等法律法规知识等常识;三是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宣传。以法治思想为主线,加强和促进我委党组织成员和全体职工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四是突出“关键少数”学法。我委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不折不扣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共安排集体学法6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4期。并积极组织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等,参考率和合格率都是100%五是突出专业领域普法。我委充分利用高素质农民培训、科技下乡、悬挂横幅等形式,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6次,共发放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资料近2万余份;六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到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在荣昌电视台、《荣昌报》、重庆农业执法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涉农法律法规和近年来没收销毁假劣农资的典型案例等;七是落实法律法规宣传。我委建立了《荣昌区农业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内容、普法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站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普法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上存在的问题。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涉及的执法领域广、执法事项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素质还不够高;二是执法人员结构老化,执法车辆缺乏。我委执法范围广、任务重、人员少,而又无专项经费、执法车辆只有一辆,存在取证困难、处罚难等问题;三是普法宣传的活动形式简单,有待完善和创新、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1. 继续深化普法守法工作。一是继续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要求为指导,充分利用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中心组学习等加大宪法、监察法、党内法规的宣传学习,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培训和考试;二是深入农村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健全以案释法制度,并加大普法方式的创新。

2. 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二是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3.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做好我区农业农村信息公开,结合现代农业强市宣传报道。

4. 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和违规查处。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巡查,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我委将不定期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露天焚烧行为。

5. 继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通过市场巡查、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等途径,摸排和梳理重大违法线索,及时查处制假售假案件,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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