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
序 号 |
补贴项 目名称 |
文件 依据 |
补贴 标准 |
补贴 对象 |
申报 条件 |
补贴申 报流程 |
发放 时间 |
发放方式 |
主管 部门 |
政策咨询电话 |
1 |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荣昌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荣农发〔2024〕38号) |
64.57/亩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流转土地种地的,根据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明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代耕的补贴对象由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和实际种地的农民协商决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地的,补贴给种地农户。 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的办法与机制。 |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
根据耕地面积和当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由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镇街、村社公示方案由该镇街制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村社上报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委、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农户手中。 |
2024年6月30日 |
一卡通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023-85265012、023-85265011 |
2 |
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荣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2023—2025年过渡期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函( 荣农函〔2024〕20号) |
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
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林地、花木或经济作物地间作粮食的不能申报种粮大户补贴。四是种粮大户单户享受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
种粮大户 |
实行大户申报、村镇核准、区级审查、市级备案制,当年申报,次年补贴。各镇街需对种粮大户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补贴申报:2024年、2025年种植的大户申报种粮大户补贴需如实填写《重庆市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同时附申报资料(附件5)。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镇(街)政府、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镇(街)、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 补贴审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申报主体及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强化村社申报审核的责任。在种粮大户粮食作物栽种、生长、收获期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检查记录并尽可能取得有效凭据存档备查。申报主体、租地主体、种粮主体、补贴主体四者必须一致,经审核后,由镇街形成审核意见,并填写《××镇/街种粮大户××年种粮面积核查表》(附件4)。所有种粮大户申报资料以镇街为单位分户成册,由镇街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备案。 补贴公示。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级、镇街、村社三级两次公示(当年申报时公示一次,次年发放补贴前再公示一次),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同级核实日期一致。 |
市级规定时间内 |
一卡通 |
重庆市荣昌农业农村委员会 |
023-85265012、023-85265011 |
填表说明:1.“补贴项目名称”,应统一规范命名,上级机关有规定的应当与上级机关的规定保持统一。2.“公开依据”,应当规范列明该项补贴项目的政策依据,有文号的应当规范填写文号。3.“补贴标准”,应当列明每个补贴项目的具体补贴标准,不得含糊不清。4.“补贴对象”,列明受益对象。5.“申报条件”,应当逐一罗列能够享受此项财政补贴项目的具体条件,不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如不得以“其他”等模糊词语描述。凡是没有进入本政策清单的申报条件均不得要求申请人满足或提供。6.“补贴申报流程”,财政补贴资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负责的各项补贴项目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全流程的服务指南,并与线下服务指南保持一致。7.“发放时间”,根据政策依据规定,明确具体的发放时间。发放时间原则上应当具体到月。8.“发放方式”,“一卡通”,即受益群众银行卡(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存折等。9.“主管部门”,填写财政补贴资金的主管部门名称,如“重庆市荣昌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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