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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6-00063
  • [ 发文字号 ]
  • 荣农发〔2026〕1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6-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3-1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荣昌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6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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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现将《荣昌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6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39        


昌区2026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帮扶力度拓宽稳定增收渠道,激发内生动力,发挥到户产业帮扶造血功能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把到户产业帮扶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措施,带动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切实增强发展产业的能力,确保到户产业帮扶取得实效,助力全面产业振兴。

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本人意愿情况下,鼓励发展区域内重点特色产业和庭院经济并一体推进人居环境整治,自行确定产业发展类型。

(二)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围绕全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结合脱贫和监测对象实际,由镇街组织村社区或帮扶人逐户开展产业需求调查摸底,掌握基本需求后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合产业布局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和监测对象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告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各镇街、村(社区)要按照《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镇(街)务、村(社区)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三、帮扶范围与资金用途

(一)帮扶范围2023年度的低收入脱贫户(经摸排后仍需继续帮扶的,下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二)帮扶对象2023年度的低收入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整户外出、脱贫成效明显的脱贫户(比如:家庭收入高、购买商品房、购买享受型车辆、经商办企业、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高标准修建或装修自建房等情况)

(三)补贴标准:脱贫户原则上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元;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原则上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镇街自筹资金。

)资金用途:用于补助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时购买种苗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四、项目实施

(一)落实到户产业项目。各镇街结合各地特色遵循市场发展、因施策、引导帮助选择产业发展方式,制定到户产业方案,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发展有市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

1针对有劳动力有意愿发展农业产业的脱贫和监测对象

1脱贫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鼓励自主选择发展产业,按照脱贫户每户不超过3000、监测对象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补助标准发展产业项目,形成一户一策到户产业帮扶方案。

2)对自主选择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和监测对象开展奖补。具体奖补政策由各镇街根据脱贫和监测对象种养殖数量及市场行情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镇街的到户产业奖补方案。该奖补由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根据自身发展产业实际提出申请,村区)、镇街、帮扶人对脱贫和监测对象种养殖数量进行验收核定并签字确认,由各村区)统一报镇街审核汇总,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到户产业帮扶资金。各镇街、村区)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做到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都有完整的到户产业帮扶项目资料。

2针对无劳动能力、全家外出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和监测对象

广泛宣传产业帮扶政策,无劳动能力、全家外出和无意愿发展到户产业脱贫和监测对象进行公示,针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和监测对象不搞代种代养。

)落实农业产业专家指导员制度。针对直接开展到户产业发展项目的脱贫和监测对象。一是设立区级农业产业专家联系镇街制度,区级专家要加强对镇街农业产业技术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并积极联系市级专家组对脱贫和监测对象开展技术指导。二是设立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对自主发展到户产业的脱贫和监测对象,每户需落实一名镇街工作人员作为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镇级产业发展指导员原则上由镇街具体的帮扶工作人员兼任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帮助选择落实产业项目,提供发展产业的建议,负责联系区级农业产业专家并指导脱贫和监测对象开展生产,帮助致富增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到户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到户产业帮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分管负责人要指导、督促涉及村(社区)认真组织实施,帮助指导脱贫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实现增收目的。区、镇、村各级帮扶人作为所对接脱贫和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要做好到户产业帮扶的政策宣传,要切实落实好产业帮扶责任,促进脱贫和监测对象农产品顺畅销售,利用各种资源持续帮助发挥到户产业帮扶造血功能,防止返贫致贫

二)防控产业风险各镇街要做好到户产业项目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分析预判。加强农产品市场分析预警,针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市级脱贫村的主导产业,定期开展市场形势分析,提出科学建议,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市级脱贫村、脱贫和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坚持长短结合,合理搭配产业项目,以短养长,分散产业风险,确保实现全面产业振兴

)强化项目监管。一是积极制定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镇街到户产业实施方案,并于2026310日前报区农委备案;要广泛宣传到户产业发展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实施到户产业帮扶,切实杜绝发钱发物现象严格衔接资金使用的公示、验收、审核、报账等程序,对到户产业帮扶项目验收进行把关并负责,按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完整的验收资料和农户相关信息资料经镇街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委,采取“一卡通”发放到户产业帮扶资金,确保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精准、高效、安全。同时将到户产业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公告公示。到户产业帮扶项目在选择、申报、实施、验收、资金发放等过程,镇街、村区)要进行公告公示,做到阳光化操作,规范化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时间要求。各镇街3月底前完成一批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5月底原则上全部完成到户产业帮扶验收和资金拨付。四是加强考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将到户产业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时抽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镇街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办法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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