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单位和电话
区农业农村委 电话:023-85265069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各级干部及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补助条件,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委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补助的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决定是否补助。
特此公示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2025年2季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公示表)(网上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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