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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MB1531735E/2026-00108
  • [ 发文字号 ]
  • 荣农发〔2026〕5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6-07-13
  • [ 发布日期 ]
  • 2026-07-13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帮扶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实施方案和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6年到户产业帮扶实施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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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中国农业银行荣昌支行、重庆银行荣昌支行、重庆农商行荣昌支行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渝金管发〔20267号)精神和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为帮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到户产业,减轻经济压力其持续稳定增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贴息对象

过渡期及常态化帮扶期间贷帮扶人口小额贷款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二、贴息条件

    过渡期及常态化帮扶期间贷帮扶人口小额正常贷款;对贷款户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认定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三、贴息标准

帮扶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利率以贷款合同期内的利率为准过渡期已贷帮扶人口小额贷款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全额贴息;对常态化帮扶期间已贷帮扶人口小额贷款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贴息90%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宣传。镇街和经办银行要深入村社和农户广泛宣传,确保帮扶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家喻户晓,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尽贷。

二是加强研判。各镇街和经办银行要提前了解获贷农户生产经营状况,研判还款能力,并提前一月告之贷款农户,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时还款。

三是防范风险。当出现逾期时,要整合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催收贷款。要采取“台账管理、一户一策、分类处置、帮扶到人”的工作机制;针对整户死亡无法偿还的要及时启动风险补偿金予以化解,确保逾期率不超过1%的预警线。

贴息方案在帮扶政策未调整情况下,持续实施;如政策变化则终止贴息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级相关要求: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工作完成前,继续沿用过渡期衔接资金到人到户支持的对象范围,结合《荣昌区2026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户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荣农发〔202615号)精神,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今年新增监测对象和中央巡视整改反馈对象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含整户外出、脱贫成效明显的脱贫户,如:家庭收入高、购买商品房、购买享受型车辆、经商办企业、家庭有财政供养人员、高标准修建或装修自建房等)。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原则上每户补助不超过2000元;今年新增监测对象原则上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

三、时间要求

各镇街务必今年9月底前实施完毕。

四、相关要求

一是坚持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以干定补的正向激励机制,杜绝变相发钱发物。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谨防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三是抓实项目验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验收资料。四是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受益对象等在镇(街)务、村(社区)务公开栏公告公示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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