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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045号 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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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荣昌区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区优质水稻种植粮食质量安全生产进行重金属治理的建议》(第1045号)收悉。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荣昌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报告》,荣昌区安全利用类耕地56481.09亩、严格管控类22.2亩。涉及14个镇街、40个村。我委高度重视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立足我区实际,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守住耕地红线、维护粮食稳定为出发点,结合我区耕地情况,釆取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等综合措施,推动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改善我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一、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技术培训。

我委先后组织技术培训3次,组织镇街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学习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类措施技术要点,把握使用时间节点。发放《重庆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手册》300余份。到镇街、农户指导2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加大资金投入。

为搞好治理工作,2021年全区投入资金213万元,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180万元,统筹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3万元。共计采购发放低吸附水稻种子4.34吨、叶面阻6.18、土壤调理剂104.2,分别发放到土壤污染集中区域内种植大户和一般农户。

(三)搞好市控点建设。

根据《重庆市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市控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生态发〔20217号)要求,及时开展市控点建设,全区完成74个市控例行监测点布设工作,完成2021年土壤-农产品同步监测采样工作。

(四)搞好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

安全利用类共164个监测点位。农产品样品164个,其中水稻147个,玉米17个。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水稻147个,安全率为94.56%,存在7件水稻Cd超标,1Cr超标;玉米17个,安全率为100%,不存在超标农产品。按市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核算方法进行荣昌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核算,荣昌区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9.96%

(五)建好耕地安全利用“三级”台账。

“荣昌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台账。台账真实反映了安全利用技术覆盖区域、技术措施内容、具体落实到户到地块情况等。召开台账建立培训会2次,培训镇、村专门负责人员。技术支撑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镇(街道)、村(社)指定了负责人,保证台账建设的正常进行。

(六)抓好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

荣昌区严格管控类耕地均位于荣隆镇,面积22.2亩,全部为水田,涉及农户23户。历年来均只种植水稻,冬水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比较难。2021年农户还是种植水稻。经过宣传,一是使用低吸附水稻品种,二是加大土壤改良剂使用量;三是喷施叶面阻隔剂。经检测农产品中,Cd含量降低了,As有效性增加经过宣传,收获的水稻农户均未食用,全部交给饲料生产厂家。

(七)持续开展农资执法检查。

2021年荣昌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公安、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执法3次,联合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92人次,检查生产企业2个,检查销售门店150个,调解肥料纠纷1次,立案查处普通案件并结案14件,其中种子1件,农药10件,肥料3件。案值金额1861元,罚款5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8.1元,没收物品99.57公斤,查处无证无照经营1起。抽检种子样品19个,抽检肥料1个,配合市场监管局抽检肥料9个,联合荣昌公安局打假支队协助大足区执法支队在我区办理肥料案2件。

二、2022年荣昌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参照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持续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力度,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将全区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类区域,建立分类清单,针对问题突出区域提出技术措施,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二是分类综合治理。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采取分类综合治理。安全利用类措施主要为农艺调控类措施,包括低积累品种替代、调节土壤酸度、开展水分调控等。严格管控类措施针对重度污染耕地,依据当地特色农业或具有较成熟链条的相关产业,改种或实行休耕及退耕还林还草,逐步退出超标食用农产品生产。

(一)2022工作目标。

荣昌区安全利用类耕地工作区56481.09亩、严格管控类22.2亩。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和重庆市生态局要求,2021年发现粮食超标的地块纳入安全利用工作区管理。2021年我区共计发生优先保护类耕地水稻超标7349亩。2022年全区共计有安全利用类耕地工作区63830.09亩,其中,水田44544.26亩、旱地19285.83亩。2022年耕地土壤安全利用目标:全面推广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积极推广重金属低积累农作物品种;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台账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农业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市控点例行监测

二)2022年主要工作。

1强化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利用好20216月完成的荣昌区耕地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进一步弄清底数和具体分布,针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分类管理策略,积极争取上级和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实施土壤污染治理。

1优先保护类耕地。对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测,对各类污染源严格监管,防止新增污染耕地。

2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面推行种植重金属低积累品种、土壤调理、水分调控等农艺调控措施;统筹整合土壤酸化治理、有机肥替代等项目,对受污染耕地土壤进行调理,适时开展叶面阻控等综合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休耕等严格管控措施

2全面落实安全利用技术措施

一是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考核目标,我委及时编制了《2022年荣昌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区(片),推广、运用有效技术措施。继续类别划分确定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和安全利用工作区结合实际推广重金属低积累品种,以及水分调控、叶面阻控、深翻耕等技术,统筹整合土壤酸化治理、有机肥替代等防治项目,保障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全覆盖。2022年争取市级专项资金13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低吸附水稻种子;借鉴统防统治方式施用土壤污染阻控剂;完成164个点位采集土壤、农产品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计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接受市级进行抽样核查;建立区、镇(街)和村(社)三级台账。目前,采购低吸附水稻种子7.04吨已全部发放给受污染耕安全利用区和2021年重金属超标大户播种,土壤污染阻控剂防治项目和台账建设等技术服务项目已在有序推进。三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措施试验。为切实解决我区土壤污染治理问题,在2021年与重庆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功能农业中心合作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小范围试点示范基础上,2022年拟继续合作开展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1000亩,通过技术实施,实现稻米有害重金属降低的目标,保障粮食安全。

依托即将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进一步明确我区耕地质量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3继续加大技术培训和农资监管

一是开展对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和种植大户培训2次,不断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对耕地污染防治等方面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发放安全利用类耕地工作手册让广大种植大户知晓土壤污染安全利用技术,正确使用防治物资,掌握利用日常农艺措施来降低重金属污染的技巧。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2022年我委出动人员843人次对21个镇街180余家农资经营店进行了检查,发现销售农药不能正常出具凭证、经营店未配置灭火器、未切实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立即告知了经营户,要求其限期进行了整改。发现4家销售过期农药,已立案调查。抽检4个肥料和20个水稻、玉米品种。

4开展农业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市控点例行监测

开展农产品及土壤协同采样检测,确保农业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市控点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为农业产业可持续绿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5编制《荣昌区2022-2025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结合荣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和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完成《荣昌区2022-2025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6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分别制定了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深入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荣环委办发〔20218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治及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荣环委办发〔20224号),以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区域,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冶炼集中区域等为重点区域,已关闭煤矿、磷矿等非金属矿采选冶炼,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电池制造、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企业,尾矿库和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等污染源开展排查,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

7及时制定超标粮食处理管理工作方案

2021年发生个别种植大户稻谷重金属超级无法销售的问题后,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研究对策。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荣昌区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超标粮食的收购、检验、储存、处置,坚持政府主导、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全程监管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粮食种植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推广科学种植技术,从源头上减少或者避免粮食超标;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超标粮食收购、储存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超标粮食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发现存在超标粮食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信息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领衔委员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28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唐春梅,联系电话:1399606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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