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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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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如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科学实施“农村秸秆杂草禁烧”工作的建议》(第15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农村秸秆杂草禁烧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我委将与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村广播、LED、短信平台、移动微信朋友圈、“小院讲堂”、墙报、横幅、标语、QQ群、宣传车、张贴公告、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强化宣传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和农作物秸秆(杂草)禁烧要求;广泛宣传秸秆(杂草)“村收集、镇转运、公司利用处置”的好处和对农户收集转运或粉碎还田的相关政策。

二、积极鼓励支持综合利用

优先鼓励引导农户秸秆粉碎还田,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有关企业采用先进或者适用技术,对秸秆杂草进行综合利用。农神公司、重庆华梦农业公司、青贮公司、肉牛养殖场等收集处置基础上,拓宽利用处置渠道,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在荣昌区昌州街道七宝岩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旁建成大件物品处理场,缓解全区秸秆杂草处理压力形成多点处理、利用方式多样的秸秆杂草综合利用格局减少露天焚烧

三、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资金

建立秸秆(杂草)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补助惩戒”机制,由区财政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予以经费保障。目前已协调区财政、区生态环境局落实秸秆(杂草)收运工作经费,完善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及露天焚烧管控方案,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行文。区农业农村委已争取中央资金300万元在荣隆镇建设农作物(玉米)秸秆青黄贮饲料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收集玉米等农作物秸秆4吨,加工成青黄贮饲料3.5吨,实现产值1500万元

四、加强监管巡查

由区蓝天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农业农村委将适时(特别是在全区发出污染天气应对指令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对秸秆(杂草)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的督查巡查,并将督查巡查情况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各镇街(荣昌高新区管委会)设立专门的督查组,在组织实施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督查外,严格按照区蓝天办应对污染天气指令组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各村(社区)成立应急小分队(流动灭火队),发现火点及时扑灭,并找到焚烧责任人,利用村规民约惩处,对情节恶劣,多次焚烧者,交镇街执法机构立案查处。

五、加强执法监管

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城区外露天焚烧秸秆等植物类物质的监管执法加强对镇街露天焚烧秸秆执法的培训和指导区城市管理局要强化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等的监管执法生态环境局强化城市建成区外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等植物类物质以外的监管执法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有关部门、指导督促镇街,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六、严肃追责问责

由区蓝天办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不力或秸秆(杂草)禁烧防控不力导致火点数量居高不下的镇街,提区纪委监委予以追责问责。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惩扣款交至区财政局国库专户的或者迟交、少交、漏交的,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串通第三方公司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秸秆(杂草)过磅单抵扣火点数的,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通报结果纳入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扣分内容严格执行。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30日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申映锋,联系电话:8526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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