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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05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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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集体经济项目绩效管理的建议》(第1050号)收悉。经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一定成效,也面临一些困难。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集体经济项目绩效管理的问题非常具有代表性,提的建议十分中肯,我们将悉心采纳。近年来,针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选择不准、效益不好等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级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有效措施。

一、加强集体经济经营管理

一是引导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尤其是要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又要充分依托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地位、依托各项政策,促进集体增收,但发展中要采取有力举措防范发展风险,确保集体资产、资金安全;二是强化风险管理,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租赁、投资、转让、发包等经济行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集体收益的收取方式、具体金额等内容。签订经济合同前须征询村法律顾问意见,签订后要报镇街备案。按照市级最新要求,村集体以资金入股开展合作的,要求合作方以有效资产作为抵押,降低村集体经营风险。

二、加强集体经济项目监管

加强集体经济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一是项目实施前要求村(社区)确定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前,必须对拟发展项目开展调研论证,评估项目发展前景和风险,广泛征求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意见,提高项目科学化水平。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队伍,区委组织部每年开展村级班子回访研判,聚焦集体经济发展等重点问题,选优农村带头人、配强村级班子,夯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坚强堡垒”。通过实施“领头雁工程”、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每村配备1名本土人才挂职干部和选派“产业助手”等做法,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定期举办村级党组织书记“大练兵大比武”、乡村青年人才片区论坛等活动,不断增强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二是项目实施中强化项目监管,加强日常管理。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召开集体经济发展专题工作会、集体经济现场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村集体经济进入非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降低经营风险。采取日常检查、专项审计和第三方绩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资金使用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及成效开展监督;三是项目实施后强化后续指导,确保发展项目持续增收。对项目发展前景不好或持续亏损的项目,指导村(社区)及时转变优化发展方向,及时止损。加强分配管理,出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方案(试行)》,明确收益分配的程序、比例、额度以及管理人员激励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市政府将三变改革为抓手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了一项重要任务强调要明晰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定位,主要是管资产、做投资,而不应直接去抓生产、搞经营。上级部门鼓励村集体与其他市场主体开展股份合作,解放村(社区)干部的精力,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通过开展股份合作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接下来,我区将以“三变”改革为抓手,探索集体经济增收的不同模式,同时,注重发展与监管并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尽职履责,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经济持续增收。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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