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农业农村委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2-07-21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张先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适宜区域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机化改造与水产养殖污染整治相结合的建议》(第93号)收悉建议提得很好,对实际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统筹兼顾渔业生产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区政府制定出台了2021年荣昌区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荣昌府办发〔202155),主要河流及一级支流200米范围内鱼塘采取转产发展稻渔或复种植粮油作物200米范围外鱼塘实行生态养殖整治措施,并给予相应补助。为切实加强河道200米范围内鱼塘关停复耕和转产发展稻鱼工作的指导,防止出现关停后杂草丛生、复耕不易、耕作层丧失无法农作等实际问题,确保鱼塘整治后发挥作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制定了《重庆市荣昌区池塘复耕建设标准》。对池塘复耕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包括池塘四周塘坎处理、土壤条件、种植作物的模式要求等,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选用主推优质粮油作物新品种,推广实用新技术,提高粮油作物产量和品质,杜绝鱼塘整治后土地撂荒,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

二是加强后续监管。会同各镇街加强鱼塘整治后日常巡查,要求各镇街按照“一塘一策”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补助资金分2次兑现,第一次是鱼塘整治后补助50%,第二次是在2022年种植了粮油作物经核查合格后再补助50%。并下发了《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核查报送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提升鱼塘治理清单的函》(荣农函〔2022178号),要求各镇街在731日之前将核查后符合种植粮油或稻渔综合种养标准的鱼塘名单按“一塘一册”(标注鱼塘业主姓名、镇村社具体位置、现场核查照片等)要求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作为补助依据,确保鱼塘整治发展粮油生产。

三是加强与区规资部门衔接。将鱼塘整治后种植粮油作物或发展稻渔田块进行逐一核查,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新增耕地指标或“进出平衡”指标,弥补我区耕地保有量的不足,按照耕地性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良地粮用,发挥作用。

四是加强鱼塘复耕整治项目支持。对鱼塘复耕整治的田块进一步开展现场调查,对于复耕整治不够到位、整治难度大,以及单个农户无法完成整治等田块,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宜机化改造项目进行统筹规划设计,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宜机化改造范围,解决部分业主鱼塘关停后因整治不到位或难以整治造成无法耕作、土地撂荒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后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712日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刘珺,联系电话:85265031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