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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9号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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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的建议》(第199号)收悉。经与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四个问题群众的露天焚烧习惯没有根本转变,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少数群众白天不烧晚上烧的现象突出秸秆收运处理存在一定难度焚烧对象多数在家务农的中老年群众,经济不宽裕,处罚难度大等,确实是目前影响我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工作成效的主要因素。我区2022年以来,通过建设网格化管理体系、宣传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意识、投入资金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严格考核制度强化督查巡查、强化执法等措施,有效控制了露天焚烧情况的发生。在全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共同努力下,2022年全区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8天,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的优良天数任务。2023年截至514日,我区空气优良天数为109天,同比增加了4天,总天数排名全市第29名,比排名倒数第一的铜梁区多13天。

您提出的一是对焚烧秸秆(杂草)行为与种粮直补挂钩,发现一起露天焚烧,经核实后当年暂缓享受种粮直补政策这一建议,因市级及区级的《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即种粮直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以目前将焚烧秸秆(杂草)行为与种粮直补挂钩没有依据,我委将在以后工作中结合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探索相关挂钩机制。

您提出的二是村(社区)级巡查每发现一处黑斑,按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对于群众拒不接受处罚者,停发当年放种粮直补,直至接受处罚后再发放种粮直补;或者暂停其它社会事务服务,直至接受处罚为止。这一建议,目前我区确实利用了村规民约惩戒的方式促进露天禁烧工作,如2022年利用村规民约惩戒791人、惩戒金额67790元,有效地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落实露天禁烧政策要求。对拒不接受处罚者停发种粮直补这一措施同样也因政策依据不充分未能实施。

您提出的三是规划建设露天秸秆(杂草)收储点,方便群众自觉将秸秆(杂草)搬运至收储点,区级组织专业队伍定期收运处理。”这一建议,2022年以来,我区印发了《荣昌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管控工作方案》,各镇街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了区、镇(街道)、村(社区)、组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组建巡查队伍和专业收集运输队伍确定了集中收储点,建立健全了申报-登记-转运村收集-镇转运-公司处置机制,引进重庆青贮饲料有限公司将农作物秸秆处理加工成饲料,2022年该公司收集处理农作物秸秆约5000吨;引进大件垃圾处置场将秸秆杂草等粉碎后转运至焚烧发电厂,2022年处理3000余吨。

您提出的四是加大综合执法处罚力度。综合执法要发挥震慑作用,要树立处罚典型,处罚当事者,不能以通报形式监督基层。这一建议,我委严格按照《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保持露天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并针对春季、秋收冬播季节秸焚烧现象突出等特点,加大巡查以及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巡查依法查处,出现一起焚烧行为,立即纠正和查处一起。2022全区办理露天焚烧行政执法案件82件,罚款44700元。据了解近期市司法局将会出台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的相关政策,届时由镇街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将有效提升秸秆违法案件的处置效率。

2023年以来,我委在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日常管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疏堵结合处置秸秆(杂草)的新措施,组织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及部分镇街赴南川调研野外农事用火管控经验。调研回来后我委会同区生态环境局针对杂草收运过程中存在的杂草量大蓬松易挤占运输空间、燃烧热值低易被垃圾处置厂拒收等问题,探索制作适宜丘陵地区收运的小型杂草压缩打捆机,已开展现场试验,目前正在做进一步调试完善;同时计划在昌元、昌州等镇街试点配套建设集中收储点及焚烧炉,对收集到的杂草结合气象条件进行集中焚烧处置,以解决当前杂草处置难的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荣昌区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荣昌区2023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精神,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巡查值守加强区域联防,加强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督查通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约谈追责机制和扣减经费机制等,全力以赴将秸秆焚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工作做实做细。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18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罗晓翠,联系电话:852650501361****507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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