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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8号 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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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桓代表: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建议》(第228号)收悉。感谢您对畜牧兽医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经与委编办等有关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要求,我区对畜牧工作机构体制机制进行了优化设置,具体情况如下: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作为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履行畜牧兽医行业监督管理职能;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全区动物检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预防服务,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区畜牧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区畜牧业发展和技术推广等工作;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具体负责生猪大数据全产业链相关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畜牧业管委会(国家畜牧科技城管委会)具体负责现代畜牧科技园区、国家畜牧科技城建设等工作;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镇畜牧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等工作。

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编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2145号)要求:“压实属地责任,整合农业领域机构编制资源,优化存量、补充增量,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定岗定责定人,全链条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为筑牢全市生物安全屏障,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为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对21个镇街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职责进行明确:昌元、昌州、广顺、安富、峰高5个街道动植物(含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由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双河街道动植物(含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由农业服务中心(畜牧服务中心)承担;吴家、盘龙等15个镇植物疫病防控职责由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动物(含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由畜牧服务中心承担。明确各镇(街道)动植物疫病防控岗位职责并确定专职岗位人员265名。2020年以来,批复有关镇(街道)使用编制95名用于补充工作力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畜牧发展中心)将继续加强对镇街基层畜牧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进一步强化畜牧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机制,筑牢全区动物安全屏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区畜牧兽医工作统筹力度。充分发挥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对畜牧兽医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配齐配强畜牧兽医科工作力量,选派畜牧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抓好全区畜牧工作统筹;建立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与镇街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镇街基层畜牧服务机构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不断提升畜牧专业技术及管理水平。

二是切实保障基层畜牧服务机构工作力量。持续对原畜牧兽医站划转到镇街的事业编制和人员继续实行单列管理,空余编制只能用于补充畜牧专业技术人员;涉及相关人员调整、干部任免等事项,各镇街须事先征求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兽医局)意见。同时,加大对借用、抽调基层畜牧服务机构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人员在编在岗。

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

吸纳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信誉度高的专业化社会服务力量,

作为基层畜牧发展的有益补充,参与协助基层动物免疫、消毒、

疫病报告和植物疫病监测与报告、防控指导等工作。

此复函已经唐传中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19              

(此答复函公开

联系人:罗小林,联系电话:85265008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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