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仲裁庭”办理45起劳动仲裁案件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 罗玲 通讯员 彭 波)“流动仲裁庭在‘家门口’就帮我们解决了矛盾。”近日,因某混凝土公司与6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区人力社保局把仲裁庭“搬”到了龙集镇进行现场办案。
据了解,6名职工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问题,双方协商未果。经“流动仲裁”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流动仲裁庭”现场办案,对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审查,制作仲裁调解书,并当即送达给双方。
近年来,区人力社保局持续深入推广“流动仲裁庭”,以“处理一案、警示一片、和谐一方”为目的,采取现场调处矛盾的办案模式,既缩短办案时间,又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流动仲裁庭”已成功办理 45 起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涉案金额达 70 余万元。
下一步,区人力社保局将持续通过“流动仲裁庭”上门服务,注重法律法规宣传,开展送法进基层、企业、社区活动,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理念,为全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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