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高校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由毕业学校将档案转回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由区就业人才中心免费保管。
服务电话:023-46773481
二、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我市户籍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身有残疾、特困救助供养高校毕业生。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不重复享受。
服务电话:023-46773481
三、暑期实习
鼓励暑期留校且有实习意愿的大一至大三在校学生参加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20至30工作日。实习期间,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由其所在高校负责办理。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应按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实习生基本生活补助。
服务电话:023-46773481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基地见习的,见习基地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重庆市主城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不低于每人次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时间一般为1至12个月。
服务电话:023-46773481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本市户籍、市外户籍在渝应届及往届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可选择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时发放《就业创业证》(提供两寸照片两张),作为其接受就业服务、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凭证。
服务电话:023-46787478
六、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
毕业八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及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办、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和小微企业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按期还款付息后按规定给予贴息。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所在街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服务电话:023-46773301
七、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免费的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在渝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可以参加免费GYB培训。
服务电话:023- 46776809
八、公益性岗位
我市户籍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高校毕业生到常住地或户籍地社保所实名制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关注各镇街或部门发布的公益性岗位信息,报名参加公益性岗位招用,择优录取。公益性岗位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服务电话:023-46787478
九、一次性创业补助
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按申报补贴截止时间计算),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本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给予高校毕业生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服务电话:023-46787478
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登记失业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以个人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实现灵活就业的,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按其本人实际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补贴不超过3年。
服务电话:023-46787478
十一、免费创业工位
法人代表是16-35周岁,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的各类高校毕业生(含在校大学生),有创业项目,有创业工位需求,可以申请免费入住创业孵化基地,享受孵化基地提供的免费场地、创业培训指导、证照代办等服务。免费创业工位使用期为1年。
服务电话:023-4678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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