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2020年7月重点群体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和落实力度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210号)文件规定: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8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现对2020年7月农村贫困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荣昌区昌州大道中段75号
通讯地址: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46787478
联系科室:创业就业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荣昌区2020年7月重点群体享受一次性创业补助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属行业类别 | 成立时间 | 人员类别 | 补贴金额(元) |
1 | 92500226MA60PKA61P 胡绍书(个体工商户) | 新鲜蔬菜零售 | 2020.12.24 | 农村建卡贫困户 | 8000 |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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