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荣昌区创业导师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渝人社〔2018〕91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开展重庆市荣昌区创业导师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业内口碑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3.有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以及健康的身心。
(二)具体条件。
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较显著成效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5年以上GYB、SYB、IYB创业培训教学经验的或3年以上高等院校创业教育工作经历的。
2.持有国家二级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
3.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经验的企业高管。
4.具有5年以上从事天使、风险等投资经历、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高管。
5.熟悉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
6.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志愿义务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7.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且具有高级职称职业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
8.其他具备创业导师条件的社会人士。
三、申报类别
根据从业资历及其参与创业指导、创业实践等活动的成效,区级创业导师分为初级创业导师和中级创业导师。
(一)初级创业导师。
满足导师基本条件,原则上初次申请成功的人员均为初级创业导师。
(二)中级创业导师。
具有丰富的创业指导经验,担任初级创业导师2年以上,年均参与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年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开展GYB、SYB、IYB等创业培训5年及其以上和从事高等院校创业教育3年及其以上的,可直接聘任为中级创业导师。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界人士按要求申报。申请人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就业科(区人力社保局407室)递交《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附件),并附个人简历、业绩证明等材料的电子件、纸质件。
(二)审核。
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全区行业情况择优确定最终名单。
(三)公示。
区人力社保局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在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在网上正式公布。
(五)颁证。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创业导师发放《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服务证书》。
五、工作联系
联系人:王家悦
联系电话:023-46787413
邮箱:1716142643@qq.com
附件:重庆市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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