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设置及职能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19M/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荣昌区人社局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公开表
日期:2024-01-15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单位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00—18∶00 

单位联系电话

023-46781333      

单位简介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社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单位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审计科)(二)财务统计科(三)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险科)(四)机关事业人员管理科(五)工资福利科(六)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七)法制与劳动关系科。区人力社保局所属5个事业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荣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馆。

单位职能职责

(一)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案件。

(七)贯彻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荣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贯彻落实重庆市表彰奖励办法,按规定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重庆市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定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区教委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注:2024年1月15日更新)


说明:此信息为2024年版。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电子政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