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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6009341119M/2020-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7-14

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力社保局)是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城乡就业基本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4、组织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管理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并对社保基金实施行政监督。6、负责就业专项资金及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7、贯彻执行国家以及重庆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8、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继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10、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报送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单位和人员的审核。11、贯彻落实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2、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人力社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调整的通知》(荣编〔2015〕159号)文件,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直属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重庆市荣昌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分馆、重庆市荣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荣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荣编〔2015〕119号)文件,区人力社保局内设科室11个:办公室、财务统计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挂社会保险科牌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挂审计科牌子)、公务员管理科 (挂重庆市荣昌区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牌子)、事业人员管理科(挂重庆市荣昌区职称改革办公室牌子)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挂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牌子) 、就业与劳务开发科、仲裁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挂劳动关系科牌子)。

  

(二)重庆市荣昌区社会保险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重庆市荣昌区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社保局)是区人力社保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职责是:宣传并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承担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人员增减等公共业务;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协助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负责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审核退休及退休待遇的计算并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负责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核查;负责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医疗费用审核、支付和转诊转院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承办区政府及主管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科室:

社保局内设科室9个:综合科、财务科、信息管理稽核科、参保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定点服务机构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

(三)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以下简称就业局)是区人力社保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宣传落实统筹城乡创业就业的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低保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贴息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负责技工学校和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监管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的参保、基金征缴及待遇审核发放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招工求职信息的收集和发布;负责指导建设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负责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工作。

2.内设科室:

就业局内设科室5个:综合科、财务科、就业创业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失业保险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7.72万元(含社保局、就业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7.72万元(含社保局、就业局),比2018年增加100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5.70万元,比2018年2739.36万元增加276.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以及工资津贴社保缴费及公积金的增加,行政绩效考核以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的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2592.02万元,比2018年增加73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1000万元,同时减少了离休干部医疗费100万元,其他项目资金减少168.98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残废军人医疗费、离休干部医疗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全区退休人员慰问、民师生活医疗补助、军转干部维稳、军转干部生活补助、17号文及离休建工人员生活及医疗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大学生管理、学术带头人政府津贴、职业技能鉴定、公务员表彰、就业招聘、就业人才管理、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等重大民生及重点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含社保局、就业局),比2018年减少3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18年减少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 万元,比2018年减少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纪律要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单位预算713.90万元(含社保局、就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3.90万元,比2018年预算611.94万元增加了101.96万元,增长16.65%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宣传经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92.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素芬电话:023-4677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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