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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19M/2026-0003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2-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2-09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荣昌区2025年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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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荣昌区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21号)规定:为加快推动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落地见效,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5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我中心按程序对申请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了审核,现对荣昌区享受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名单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反映。

一、公示内容

荣昌区稳就业扩大社会保险重点群体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第三批(详情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

三、受理电话

重庆市荣昌区人就业和人才中心:023-46787413。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社会各界如认为公示不实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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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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