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7〕24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17〕24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等职责任务,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工作计划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责任科室:法制与劳动关系科)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责任科室:法制与劳动关系科)
2.随机选派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在局机关纪委的监督下通过软件,随机匹配的方式,从《荣昌区人力社保系统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请假等原因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责任科室:法制与劳动关系科)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2022年度我局抽查对象为102户,抽查频次为7次。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执行抽查计划。(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和工作台账归集,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将结果通过信用重庆和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进行公示,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立案处理。(责任科室: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有关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请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按照抽查计划表中工作节点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留痕,抽查结果及时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应当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不得妨碍被抽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表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双随机一公开”计划表
(2022年度)
序号 | 检查事项 | 计划抽查对象数 | 计划时间 | 计划抽取执法人员(人次) | 备注 |
1 | 培训机构年度评估检查 | 8户 | 4月 | 5 | |
2 | 培训机构日常检查 | 9户 | 6月 | 5 | |
3 | 人力资源机构专项检查 | 10户 | 5月 | 5 | |
4 | 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 | 15户 | 5月 | 4 | |
5 | 高温补贴、高温劳动保护 | 10户 | 8月至9月 | 4 | |
6 |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人保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妨碍阻扰执法检查 | 20户 | 3月至11月 | 6 | |
7 | 工资支付(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 | 30户 | 10月至12月 | 10 | |
合计 | 102户 | 39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