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2号)、市人力社保局等3部门《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310号)文件规定,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现对我区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一、公示内容
荣昌区2022年拟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第二批10家(详情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
三、受理电话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中心:46773303。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社会各界如认为公示不实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附件:荣昌区2022年拟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第二批10家)
荣昌区2022年拟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表第二批.xls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