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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119M/2021-00613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成文日期 ]
  • 2021-12-20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性 ]
关于在户籍地社保所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公告
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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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户籍地社保所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的公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均在本人户籍地办理,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原谅。

一、补缴对象

养老保险间断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

二、所需资料

(一)养老保险间断人员。正常参保中间有间断的,可补缴间断部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俗称医保卡,或邮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征地农转非人员。办理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后有间断的,可补缴间断部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俗称医保卡,或邮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退役军人。可补缴退役次月起(但不早于1993年3月)至今中间未缴纳时段。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俗称医保卡,或邮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入伍、退伍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武装部鲜章)。

(四)个体工商户。可补缴营业执照登记之日起(但不早于1993年3月,女性超过50周岁的补缴不得早于1996年1月1日)至今中间未缴纳时段。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表,加盖市场监管局鲜章)、社保卡(俗称医保卡,或邮政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别提醒,工商营业执照补缴只限本人或夫妻(需提供结婚证)双方使用。

重庆市荣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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