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情况的通告
广大市民:
按照全市社保费征缴管理有关规定,从2022年1月起,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了个人参保手续和历年补缴(含历年欠费)的人员,由税务部门在1月份集中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了补缴以及有历年欠费的参保人员,请将需缴纳的费用在1月13日前,足额存入到提供的代扣银行卡中,1月14-17日将统一进行扣款。扣款后,可在3-5个工作日后登陆“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信息。
二、经查询未能成功扣款的,务必于1月30日前在微信、支付宝上的“重庆税务”或是税务窗口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1月31日仍未成功的,将不再征收,不缴不计。
三、从2022年1月起,个人参保人员在人力社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之后,还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基数(档次),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银行批量扣款、微信、支付宝、专用POS机等渠道完成缴费。
特此通告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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