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应当进行抢救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满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等级享受伤残待遇。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如果就工伤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以此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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