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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60093412074/2025-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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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2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2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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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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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审计局

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公告

20247月至20256月,审计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审计了全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总体发展目标,紧扣做实“两大定位”、发挥“三个作用”,对照“六区一高地”建设部署,突出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经济保持总体平稳运行。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完成42.0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7%,同比增长29.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1.0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2%,同比下降24.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收入87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8%,同比下降11.6%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024年,积极筹措资金,全年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34.74亿元,同比增长15.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0.19亿元,同比增长4.63%;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4.54亿元,同比增长274.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132万元,增长132万元。

——积极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筹措专项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促进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坚持“川渝一盘棋”思维,积极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发挥“桥头堡”城市带动作用。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市级统一组织对荣昌区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管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积极保障重点支出,保持财政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规范。一是24个单位2024年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461.39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编报。二是1个单位2024年将应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27540万元预算纳入财政代编。三是1个单位超实际需求安排预算,1503.91万元预算指标闲置。四是专项资金534万元分配下达不及时。五是159个单位2024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不完整,未公开整体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不佳。一是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绩效欠佳。涉及2个投资项目未按期开工,3个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5个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的资金支付或项目进度信息与实际不符。二是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1.8万元管理使用不合规。未经公示向1家企业拨付专项资金30万元,向不满足服务次数和期限要求的6名科技特派员发放补助1.8万元。三是2个单位对科技型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审核把关不严,30万元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四是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272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涉及投资13885.33万元未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纳入预算项目库;重点专项绩效目标未随区级预算草案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1个单位2024年未开展部门共性指标实现情况的评价工作,造成2025年初预算安排时无法运用该绩效评价结果。

(三)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或征地拆迁资金68958万元,用于国企还本付息及运营。二是1个单位违规出借保证金等财政代管资金11000万元用于国企还本付息及运营。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重点审计3个单位预算项目资金管理、财政资金资产统筹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3个单位强化预算管理,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规范。1个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5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不实,1个单位无公务用车并无依据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二)项目预算执行不力。1个单位2个项目未经预算调剂自行列支经费支出16.33万元;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2万元、超预算支出3.22万元;1个单位个别项目绩效目标实际未完成涉及资金3万元;3个单位12个重点专项、9个一般专项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结算2021年度安全生产保证金8万元;二是1个单位两个项目涉企保证金限定为现金并实际收取22.09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情况审计

市级统一组织对荣昌区2021年以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制定了荣昌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发展机制不完善。一是1个单位未牵头制定荣昌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二是1个单位未组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培训、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活动。

(二)1个重点项目未落实2023年引进的荣昌川渝合作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未实施其他实质性建设内容,20252月,该项目已终止。

(三)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不够。区经济信息委未按照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汽摩产业协同发展;未按照产业合作示范园框架协议合作事项与射洪市共同编制发展规划明确相关共建事宜;未成立园区管委会具体推进园区建设。

(四)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一是2个单位重复拨付4家企业财政补贴81.91万元。二是2个单位对火炬云创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的部分考核指标与招商引资项目协议考核指标不符,导致多支付奖励金10万元。三是1个单位对特色载体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8.08万元申报材料审核不严,未按实际产生费用补助等。四是电子电路产业园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分阶段性任务未完成,未达预期目标。

四、重点民生领域情况审计

(一)荣昌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市级统一组织对20192023年荣昌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及重点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筹集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及管护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域农业基础设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重点政策措施落实及规划建设任务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有效发挥规划约束引领作用,22个项目中有5.88万亩地块不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范围。二是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未按期完成任务。三是区农业农村委未制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护办法。

2. 资金筹集管理和绩效不到位。一是2家合作社、1家公司重复申报、套取财政补助资金22.81万元。二是3个单位挤占挪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2189.2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多支付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3.86万元,1个单位多计工程监理费39.92万元;四是1家国企未按合同收取违约金2102.78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及时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度款等资金937.92万元。六是部分地块完成整治后因未使用或建成后被政府征用、占用,损失或浪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78万元。七是1个单位存量资金3390.5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5901万元分配不及时。

3.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不规范。一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不符合要求。在禁止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中标人违法分包项目、中标人不符合相应资质、未按规定履行变更审批程序、2个单位验收把关不严、4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实施单位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三是部分高标准农田建成耕地质量和建设质量未达既定目标。

4.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不到位。一是未按要求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14.92万亩耕地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二是未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存在高标准农田撂荒、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未签订管护协议等问题。

(二)荣昌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级统一组织对2021—2023年荣昌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改造任务确定及完成、改造资金筹集、改造项目实施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积极筹集建设资金,推动小区改造项目落地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改造任务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一是1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将3个不符合改造条件小区纳入改造范围、1个项目应改造内容未纳入改造范围。二是1个单位未充分开展改造前期工作,部分项目未规范组织开展方案设计评审等。三是4个小区改造前未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影响项目实施效果。四是2021—2023年实施的所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实施前均未按规定对房屋建筑等现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五是1个单位未按照要求,将19个老旧小区配套设施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

2. 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专项资金6655万元分解下达不及时。二是13个单位违规向区属国有企业出借专项资金共计17576.54万元。三是3个单位将123.05万元专项资金转入本单位代管资金账户脱离监管。四是1个单位挤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182.4万元。五是6个项目进度缓慢,导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993.36万元、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893.99万元闲置一年以上未使用。六是2个项目拖欠工程款778.49万元。七2个项目未遵循“保基本”原则,项目资金858.16万元使用绩效不高。

3. 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双河街道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未按计划和合同的改造内容施工,任意变更建设规模涉及总投资5787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建设基本程序。三是4个项目招标文件涉嫌设置限制性条款,有违公平竞争。四是1个项目重复聘请中介机构开展造价咨询服务,增加投资8.61万元。五是2个项目因建设单位对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预算审计报告漏记或错计预算金额2608.84万元。六是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增大投资582.17万元。

4. 质量安全监管及后续管护不到位。一是2020年实施的7个项目城镇老旧小区等未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二是部分已完工项目出现部分楼顶屋面漏水质量、消防安全、小区设施设备闲置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区审计局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90个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二是14个区级行政事业单位、15个镇街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明确资产管理机构和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未明确资产配置、验收登记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等。

2.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166个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1158.19万元资产底数不清,5个投入使用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如部分单位多计或少计房屋、土地、车辆等资产,11个镇街账面原值220.64万元的24辆车辆已无实物,车辆去向不明,2个单位投入使用的5个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79975.03万元。1个学校采购76台录播系统使用效率低,实际安装73台,其中仅3台分别使用过1次。

3.违规配置资产问题屡有发生。一是10个单位超标准配置资产39件(台、套),超标准金额4.26万元。二是10个单位无预算采购公务用车10196.27万元。三是2个单位未经审批将房产2627.43万平方米调剂给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四是2个单位在未报区财政局审批的情况下租入房屋7处,涉及租金64.4万元。

4.国有资产出租、处置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房屋18处,3个单位应收未收租金30.37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经审批处置资产17.29万元。三是2个单位资产处置收入48.95万元、出租收入31.05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结合实施1家国企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区审计局重点关注了国企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国企持续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完成国企改革部分重点目标任务。1家国企2023年未按照区委五个专项行动部分改革措施和任务要求,制定清理低效无效资产和僵尸空壳企业计划、2023年度闲置资产盘活方案;未完成2023年经营性利润考核目标值。

2﹒国有资产管理不力。一是部分国企对房屋土地大宗资产管理不到位,其中1家国企土地资产1处、8073平方米未入账管理;1家国企应收未收租金377.56万元;二是部分国企对应收款项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未及时对账和催收,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其中2家国企未建立应收款项催收制度,2家国企出借资金4813.47万元逾期未催收并收回,2家国企应收租金431.32万元未入账。3家国企应收账款197.95万元未进行对账和催收。三是2家国企参股投资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四是前期论证不充分,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4649.72万元,并挪用其中2446.44万元用于还本付息;五是1家国企应收未收租金30.37万元及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部分库存商品账实不符。

3﹒个别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1家国企对荣昌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后续过程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承建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行为。

4. 部分重大投资事项未按程序上报审定。一是对外参股投资未严格按程序上报审定。1家国企2021年在未报经区长审定的情况下,与3家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并部分出资成立双昌公司。二是1家国企实施的猪稳产保供基地建设项目缩小规模、增大投资未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区审计局对1个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持续加强生态治理修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镇级河长未达到巡河次数。二是对恢复补足的耕地后续监管不到位。抽查发现部分恢复耕种的耕地部分撂荒。三是镇辖区内部分河流水质类别不达标。

2.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履行不到位。一是3个生产建设项目应编未编水土保持方案。二是部分已竣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及时落实管护责任。部分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不到位,部分田块杂草丛生,部分沉沙池杂草石块堆积。三是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完工项目林草工程已死亡部分进行补植。四是未及时督促相关村(居)委会制定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管护制度。

六、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组织实施了7个投资审计项目。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不断加强项目监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造价控制不到位。一是7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14.39万元。二是2个项目未严格开展收方计量工作、应收方未收方或收方资料不真实。三是2个项目未认真开展材料核价工作。

(二)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是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可研、概算、规划许可、用地批准等审批手续。二是3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三是2个项目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指导施工。

(三)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项目未经审批将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改为竞争性比选。二是1个项目监理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前后不一致。

(四)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不规范。一是4个项目未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二是1个项目对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三是2个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未能达到预计效果。四是3个项目存在质量问题。

(五)部分项目合同管理欠规范。一是5个项目未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函、扣除施工单位逾期竣工违约金。二是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督促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三是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多支付施工图审查等业务服务费20.53万元、提前支付勘察服务费77.9万元。

七、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此次审计指出164个问题事项涉及问题金额28.54亿元,为政府投资节约资金2014.39万元,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94个。对尚未整改的70个问题,区审计局正在积极推进“审计问题清单”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多跨协同加强问题管控,严把问题销号关口,联合有关部门实地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有关主管部门积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审计“问题清单”转变为发展“成效清单”。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提升项目绩效。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执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资产资源管理,强化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定期组织资产清查盘点,防止形成账外资产和国有资产流失;做好应收款项的对账、催收工作,防止形成坏账损失;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加强资产资源的使用和监管。

(三)加强投资建设管控,提高投资效益。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设程序监督管理,督促各建设单位履行可研、概算等审批手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投资控制主体责任;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概预算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质效。

              重庆市荣昌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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