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一、落实河长“三实”要求,确保巡查管护到位
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流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濑溪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作为现阶段河长制工作的核心任务。
村(社区)级河长要发挥“前沿哨兵”作用,对轻微涉水违规行为做到即查即劝,对无法现场处置的问题按规定程序上报,切实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
镇街级以上河长要当好“一线指挥官”,深入实地掌握情况,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解决河库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
二、深化污水“三排”整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在濑溪河流域持续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违法排污行为。
聚焦工业企业、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畜禽水产养殖、医疗机构、餐饮行业、建筑工地等重点领域,实施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依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推进河道“三乱”治理,强化岸线空间管控
深入开展濑溪河流域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三乱”整治。
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遥感监测等手段,全面排查濑溪河岸线违规利用项目及涉河违法违规建设。
重点清理整治侵占河库岸线、非法倾倒弃渣、违规种植等行为,分类施策、动态销号,切实维护濑溪河岸线整洁、河道畅通。
四、提升“三率”治理效能,补齐设施建设短板
全力提升濑溪河流域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
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更新工程。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进度,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城区及镇街污水管网改造建设150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镇街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显著增强。
同步加强对工业园区和城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保障稳定达标排放。
五、规范水产养殖管理,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分区管控要求。
积极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
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监管,推动养殖品质提升和品牌培育,加强产业融合和科研应用力度,促进水产养殖业向绿色、高效、高质量方向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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