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桥水库报废设备处置公告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荣昌区高升桥水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渝水许可〔2019〕74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司拟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处置大坝拆除后报废的设备设施。
一、处置设备设施概况
工程扩建拆除的水库闸门、启闭机及配件、钢筋等。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下午17:00前。
报名地点:农业大厦2楼高升桥指挥部财务室。
注意事项:
1.单位报名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检验后退回);
2.个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者须在报名前按要求在财务室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壹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0000.00元),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四、竞价方式
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1.现场踏勘时间:2021年1月11日(暂定,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2.报名单位在看完现场后,立即递交竞价文件,由弘禹公司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当场宣布结果。
五、竞价人须知
(一)本次竞价低于标底价时,自动失去竞价权;当所有参与竞价均低于标底价时,弘禹公司有权重新组织竞价。
(二)成交单位以各种理由反悔的,竞价保证金不退。
(三)成交价格仅为处置设备设施本身价格,处置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报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四)成交单位须在2021年1月12日前将处置设备设施从高升桥水库施工现场清出,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五)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质,否则将扣除竞价保证金,并按相应金额进行赔偿。
(六)非成交单位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竞价保证金在成交单位按处置公告要求完成所有流程后无息退还。
(七)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出现变更的,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欢迎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46786327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