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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执法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审批表
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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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56

地点:荣昌区观胜镇凉坪社区7社

调查部门:荣昌区水利局

调查人:于庆刚、杨选毅

情况经过2021年5月6日上午,观胜镇人民政府来电,称其该镇凉坪社区7社村民何永会在石床子小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拦坝蓄水,用于养鱼和灌溉,影响了河势稳定和正常运行。

调查情况:经查,2018年10月,当事人何永会在荣昌区观胜镇凉坪社区七社石床子小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拦河筑坝、修建围堤,其坝体长约12米、宽约2.6米、高约2米。修建前后,并未向有关部门及单位申请或取得任何相关涉河建设手续,此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2021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何永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荣水责停〔2021〕第2号),5月15日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荣水责改〔2021〕第3号),限期于2021年6月15日前清除拦河设施,恢复原状。6月10日,当事人何永会按要求清除了拦河设施,恢复了原状。由于当事人态度较好,积极配合整改,相对社会无危害,影响较小,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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