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水利发〔2021〕5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作用,提高技术评审水平和质量,经研究,拟对重庆市荣昌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库人员进行增补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规定
本次申报已经列入专家库中且相关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人员,不再进行申报;已经列入专家库中且相关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人员,按要求重新申报;未进入专家库中人员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专家基本条件
(一)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证、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且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有关水利法规政策及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指具有国家部委发的一级注册师执业资格或者同等级执业资格);
(四)能保证从事技术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年龄原则上在70周岁以下。
三、本次补充专业
水利工程建筑类、农业水利、给排水、水文、地质、结构、机电、电气、金属机构、概预算、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财务、林业、园艺、仿古、信息技术、水资源、环保、测绘、规划等。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
个人自愿申请。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水利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加盖单位鲜章(退休的除外);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证明复印件;
4.未进入专家库中人员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需要携带2、3项材料的原件供我局现场核验真伪,核验后当场返还;
5.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重庆市荣昌区水利项目评审专家库》。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农业大厦1607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请自愿申报的人员认真填报《申请表》,并对填报业绩的真实性负责,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申请表》原件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的纸质件(1份)邮寄至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未申报。
联 系 人:周兰
联系电话:85265160,13752819266
邮 箱:760114728@qq.com
附件:重庆市荣昌区水利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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