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0-00061 | [ 发文字号 ] | 荣水利发〔2020〕9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未成年人(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9 |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加强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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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0-00061 | [ 发文字号 ] | 荣水利发〔2020〕97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未成年人(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29 | [ 发布日期 ] | 2020-06-29 |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加强少年儿童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各类水库、河道、山坪塘等水利工程蓄水增多,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6月21日,潼南发生8名小学生溺水事件,让人痛心,为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区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严防溺水事故发生。根据全市平安稳定信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从潼南溺水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水利工程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内河道、防洪堤、水库、山坪塘及在建水利堤防工程等易发淹亡水域、地段,进行彻底摸底排查。小(一)型及以上水库由区水库与灌区服务中心负责排查;小(二)型水库、场镇已成堤防、河道及已建成山坪塘,由各自属地镇街负责排查;在建水利工程特别是堤防工程由建设业主单位负责排查。
二、加强防范,建立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区水库与灌区服务中心及负责在建水利堤防工程建设单位对辖区内排查存在的涉水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在河道、堤防、水库、山坪塘等重点水域溺水易发处和人们经常活动的水域设置醒目标志,警示人们“珍惜生命,远离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摆放要醒目,字迹要清楚,安装要牢固。对设立警示标志标牌、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防护设施,一旦出现破损要及时修补、更新,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查。
三、加强预警,严防溺水意外情况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水库、水电站、河道放水预警。对上游水库、水电站及河道放水可能引起溺水事故的,要及时预警,告知下游影响区域有关镇街,加强放水人员巡查,以防发生意外。
四、落实责任,做好日常巡查劝离工作
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加强巡查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巡逻看护,规范值班值守,增加巡查次数,建立健全巡查记录,严禁各类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在水利工程范围内进行钓鱼、游泳、洗衣、戏水等危险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学经过重点路段涉水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好劝离工作。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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