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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5-00138
  • [ 发文字号 ]
  • 荣水利许可〔2025〕3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2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荣水利许可〔2025〕34号)
日期:2025-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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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

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许可的决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5065001530401188248)》和《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直升镇,为新建类项目,项目法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工程建设内容:新建管线5084m(管径DN200,设计输量6×104m3/d,设计压力4.0MPa)及三桩、警示牌等附属设施。

(二)本工程总占地面积8.64hm2,其中:其中永久占地0.01hm2,临时占地8.63hm2。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5.13m3(表土剥离0.66m3),填方总量为4.46m3(表土回覆0.66m3,余方0.67m3,余方就近培厚回填处理。

(三)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0259月―202512月,总工期为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6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5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69.9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0.55万元。

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6.92万元,植物措施费3.0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费34.42万元,监测措施费3.67万元,独立费用17.05万元,基本预备费3.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10万元(120993.60元)

四、相关法规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

(一)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编制水土保持设计篇章,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及总结报告。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项目除外)。

(六)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二)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58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

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市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荣昌区

项目规模

新建管线长5084m,管径DN200,设计输量6×104m3/d设计压力4.0MPa

总投资

(万元)

4000

土建投资

(万元)

1200

动工时间

20259

完工时间

202512

设计水平年

2026

工程占地(hm2

8.64

永久占地(hm2

0.01

临时占地(hm2

8.63

土石方量

(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5.13

4.46

0.67

重点防治区名称

/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8.64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416

新增土壤流失量(t

336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线

一般明挖段

平地段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87hm2,表土剥离1785m3,表土回覆2035m3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24hm2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470m,临时覆盖1160m2

横坡段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94hm2,表土剥离1535m3,表土回覆1775m3,截水沟60m,排水沟165m,田埂堡坎恢复144m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82hm2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850m,临时覆盖1960m2,临时排水沟60m(永临结合);

顺坡段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4.16hm2,表土剥离2940m3,表土回覆3400m3,截水沟70m,田埂堡坎恢复355m,截水墙220m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1.84hm2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3450m2,临时拦挡1400m

穿越段

道路穿越段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05hm2,表土剥离170m3,表土回覆200m3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02hm2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100m2,临时拦挡55m

水域穿越段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03hm2恢复灌溉排水沟渠60m,表土剥离105m3,表土回覆125m3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01hm2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80m2,临时拦挡45m

堆管场防治区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33hm2

/

方案新增:土工布临时铺垫3254m2

施工便道防治区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02hm2,表土剥离80m3,表土回覆100m3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65m,临时覆盖25m2

投资(万元)

66.92(方案新增:0

3.03(方案新增:0

34.42(方案新增:34.4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140.50(方案新增70.55

独立费用(万元)

17.05

监理费(万元)

1.16

监测费(万元)

3.67

补偿费(万元)

12.099360

方案编制单位

四川南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胜兰

法定代表人

刘伟

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

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邮编

621000

邮编

610000

联系人及电话

樊铁/18*******71

联系人及电话

孙艺栖/19*******37

电子信箱

95*****84@qq.com

电子信箱

93*****87@qq.com


















 附件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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