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
准予许可的决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2506―500153―04―01―188248)》和《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峰高街道、直升镇,为新建类项目,项目法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工程建设内容:新建管线5084m(管径DN200,设计输量6×104m3/d,设计压力4.0MPa)及三桩、警示牌等附属设施。
(二)本工程总占地面积8.64hm2,其中:其中永久占地0.01hm2,临时占地8.63hm2。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5.13万m3(表土剥离0.66万m3),填方总量为4.46万m3(表土回覆0.66万m3),余方0.67万m3,余方就近培厚回填处理。
(三)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025年9月―2025年12月,总工期为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6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40.50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69.9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70.55万元。
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66.92万元,植物措施费3.0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费34.42万元,监测措施费3.67万元,独立费用17.05万元,基本预备费3.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10万元(120993.60元)
四、相关法规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及总结报告。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项目除外)。
(六)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二)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5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
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荣昌区 | |||||||||||
项目规模 |
新建管线长5084m,管径DN200,设计输量6×104m3/d,设计压力4.0MPa。 |
总投资 (万元) |
4000 |
土建投资 (万元) |
1200 | |||||||||||
动工时间 |
2025年9月 |
完工时间 |
2025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工程占地(hm2) |
8.64 |
永久占地(hm2) |
0.01 |
临时占地(hm2) |
8.63 | |||||||||||
土石方量 (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5.13 |
4.46 |
|
0.6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6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16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3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集 输 管 线 防 治 区 |
一般明挖段 |
平地段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87hm2,表土剥离1785m3,表土回覆2035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24hm2;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470m,临时覆盖1160m2; | |||||||||||
横坡段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1.94hm2,表土剥离1535m3,表土回覆1775m3,截水沟60m,排水沟165m,田埂堡坎恢复144m;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82hm2;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850m,临时覆盖1960m2,临时排水沟60m(永临结合); | |||||||||||||
顺坡段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4.16hm2,表土剥离2940m3,表土回覆3400m3,截水沟70m,田埂堡坎恢复355m,截水墙220m;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1.84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3450m2,临时拦挡1400m; | |||||||||||||
穿越段 |
道路穿越段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05hm2,表土剥离170m3,表土回覆200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02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100m2,临时拦挡55m; | ||||||||||||
水域穿越段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03hm2,恢复灌溉排水沟渠60m,表土剥离105m3,表土回覆125m3; |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0.01hm2;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80m2,临时拦挡45m; | |||||||||||||
堆管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33hm2 |
/ |
方案新增:土工布临时铺垫3254m2;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主体已列:土地整治0.02hm2,表土剥离80m3,表土回覆100m3; |
/ |
方案新增:临时拦挡65m,临时覆盖25m2; | |||||||||||||
投资(万元) |
66.92(方案新增:0) |
3.03(方案新增:0) |
34.42(方案新增:34.42)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40.50(方案新增70.55) |
独立费用(万元) |
17.05 | |||||||||||||
监理费(万元) |
1.16 |
监测费(万元) |
3.67 |
补偿费(万元) |
12.099360 | |||||||||||
方案编制单位 |
四川南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胜兰 |
法定代表人 |
刘伟 | |||||||||||||
地址 |
绵阳市游仙区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 | |||||||||||||
邮编 |
621000 |
邮编 |
6100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樊铁/18*******71 |
联系人及电话 |
孙艺栖/19*******37 | |||||||||||||
电子信箱 |
95*****84@qq.com |
电子信箱 |
93*****87@qq.com | |||||||||||||
附件2
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永页26采气站―永页2采气站集输管道工程(荣昌段)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许可的决定(荣水利许可〔2025〕3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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