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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5-00187
  • [ 发文字号 ]
  • 荣水利许可〔2025〕38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0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0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荣水利许可〔2025〕38号)
日期: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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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

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对重庆市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荣昌区北门水厂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宝城路与海棠东路交叉口位置北部。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属于已建工程,北门水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5t/d,由取水工程(沙堡泵站)、净水厂及输水管网三部分组成。

北门水厂原批复取水水源为高升桥水库和玉滩水库,现高升桥水库扩建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尚未实施完毕,水厂暂时无法从高升桥水库取水,目前仍通过临时供水工程取水。

二、取水地点、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以濑溪河干流沙堡泵站为取水水源,沙堡泵站取水口位于干流高店子河段左岸,地理坐标为北纬29°26′46.03″,东经105°37′01.62″。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核定取水量993m3,取水方式为提水,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沙堡泵站取水口多年平均来水量8278,可供北门水厂临时供水量993,满足取水需求;沙堡泵站水质现状类别为类,水质较好;取水口设置合理,河势稳定,岸坡无明显滑坡,附近无大排污口,取水条件良好,满足供水保证率要求。

四、退水量及退水方式

年退水量832,分别输送至供水范围内6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濑溪河。经分析,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可以满足本项目供区产生污水的处理要求,项目退水方案基本合理。

五、取退水影响

建设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状况的影响不大,对其他用水户也没有明显影响。目前本工程供水范围内6座污水处理厂均已通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现状总处理规模为13.11m3/d,能够满足供区污水处理需求。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基本合适。

六、节水评价

本项目节水评价内容齐全,节水指标分析基本合理,节水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数据必须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核,保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八、取水工程的核验

鉴于本工程为已建工程,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做到计划用水,计量用水,有偿用水。每年年初向我局上报上年取水总结,申报当年取水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网址http://www.mwr.gov.cn/fw/),同时将上年建立取用水台账报我局备案。

(二)取水单位应协调处理好与第三方的利益关系,在特殊时期服从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

(三)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做到合理取用水,防止水源污染。

(四)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五)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51110



附件: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荣昌区北门水厂临时供水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荣水利许可〔2025〕3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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