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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6-0004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6-04-01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荣昌狮子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荣水保(承)字〔2026〕2号)
日期: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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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编号:

重庆荣昌狮子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个人)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

定  代

人:

王大彪

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122

人:

苏家奇

话:

19*******75

间:

20263

重庆市水利局制


告知事项

序号

告知内容

1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

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以及新设取、弃土场的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

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严格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4

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接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跟踪检查。

6

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项目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自

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验收资料。

7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

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注:对告知内容若无异议,在以下“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一栏手写“按

上述要求执行”并签章。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

日期:


重庆荣昌狮子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总经理)

核定:陈克军(总工程师)

审查:冷光义(正高级工程师)

校核:谭洪伟(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编写:(工程师)(参编项目概况、项目选址评价、制图) 张英俊(工程师)(参编水土流失分析、水土保持措施) 李青山(高级工程师)(参编水土保持投资)

(助理工程师)(现场调查)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 概况

项目名称

重庆荣昌狮子林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

建设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盘龙镇、吴家镇、清流镇

立项部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文号

渝发改能源

20241114

建设内容

本项目新建狮子林-盘龙变电站单回35千伏架空线路0.842km电缆线路长度0.090km;开断观吴东线35千伏线路π接入狮子110千伏变电站涉及新建双回35千伏架空线路4.100km,电

缆线路长度0.067km;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万元)

1514

土建投资(万元)

952

占地面积(hm2

永久:0.29

临时:3.65

动工时间

20264

完工时间

202612

土石方

(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21

1.21

/

/

取土(石、砂)场

弃土(石、渣)场

外借土石方情况

外弃土石方情况

项目区概 况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天宫堂-三奇寺水库重点 预防区

地貌类型

构造侵蚀的丘陵 地貌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t/(km2.a)]

711

容许土壤侵蚀 模数[t/(km2.a)]

500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本项目选线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鉴于本项目位于天宫堂-三奇寺水库重点预防区,项目通过工程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最高标准(一级标准),提高林草覆盖率标准,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合理布设水土保持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选线是可行的。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244

防治责任范围(hm2

3.94

防治标准 等级及目 标

防治标准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

1.0

渣土挡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

25

水土保持 措施

措施类型

措施名称

布设位置

断面形式

/配置形式

工程量

备 注

塔基区

工程 措施

排水沟

塔基上坡位

上口1.2m×下口0.5m×高0.5m梯 形

90m

表土剥离

扰动区域的林草地 和耕地

林草地20cm,耕 地30cm

0.08m3

土地整治

复耕或撒播草籽区

/

2.79hm2

表土回覆

复耕或撒播草籽区

25cm~35cm

0.08m3

复耕

恢复为耕地区

/

1.02hm2

植物 措施

撒播草籽

植被恢复区

/

1.77hm2

临时 措施

临时苫盖

临时堆土区

/

5100m2

编织土袋拦 挡及拆除

临时堆土坡脚

底宽0.6m,顶宽0.3m,高度为

0.6m

757m

电缆工 程区

工程 措施

表土剥离

扰动区域的耕地

耕地30cm

0.01m3

土地整治

复耕区

/

0.02hm2

表土回覆

复耕区

25cm~30cm

0.01m3

复耕

恢复为耕地区

/

0.02hm2

临时 措施

临时苫盖

临时堆土区

/

200m2

牵张场 区

工程 措施

表土剥离

扰动区域的林草地 和耕地

林草地20cm,耕 地30cm

0.01m3

土地整治

复耕或撒播草籽区

/

0.13hm2

表土回覆

复耕或撒播草籽区

25cm~35cm

0.01m3

复耕

恢复为耕地区

/

0.04hm2

植物 措施

撒播草籽

植被恢复区

/

0.09hm2












临时 措施

彩条布铺垫

牵张场内机械布置区、导线集放区等区

/

1300m2

施工道 路区

工程 措施

表土剥离

扰动区域的林草地

林草地20cm,耕 地30cm

0.19m3

土地整治

撒播草籽区

/

0.93hm2

表土回覆

撒播草籽区

林草地20cm,耕 地30cm

0.19m3

复耕

恢复为耕地区

/

0.39hm2

植物 措施

撒播草籽

植被恢复区

/

0.54hm2

栽植灌木

植被恢复区

/

318

栽植乔木

植被恢复区

/

216

临时 措施

临时排水沟

施工道路挖填边坡 及堆土区外侧坡脚

/

70m

编织土袋拦 挡及拆除

临时堆土坡脚

底宽0.6m,顶宽0.3m,高度为

0.6m

300m

临时苫盖

临时堆土区

/

6000m2

水土保持 投资估算

(万元)

工程措 施

32.49(新增1.09

植物措施

4.44(新增2.04

临时措 施

19.45(新增0.14

水土保持补偿费

5.516

独立费 用

建设管理费

0.07

水土保持监理费

0

设计费

9.70(含水保方案和验收费用)

总投资

72.45(含基本预备费0.78,新增19.34

编制单位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

建设单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 司

法人代表及电话

张福东

法人代表及 电话

王大彪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

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122

邮编

400067

邮编

402160

联系人及电话

郑盼/18*******36

联系人及电 话

苏家奇/19*******75

电子信箱

75*****02@qq.com

电子信箱

/

传真

023-65393162

传真

/












说明:

      1.封面后应附责任页。

2.报告表后应附项目支撑性文件;应附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图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等,防治责任范围要落实项目建设区用地红线边界,并提供矢量图(电子文件)。

3.涉及取土(石、砂)场、弃土(石、渣)场的应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

4.用此表表达不清楚的事项,可用附件表述。

5.本表一式4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二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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