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义镇三奇寺水库库区环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类别:
编号:
仁义镇三奇寺水库库区环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个人): 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
法 定 代 表 人: 张义君
通 讯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政通街1号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13*******59
报 送 时 间: 2026年4月
重庆市水利局制
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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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告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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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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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以及新设取、弃土场的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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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严格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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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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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接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跟踪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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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项目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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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注:对告知内容若无异议,在以下“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一栏手写“按上述要求执行”并签章。
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
日期: 年 月 日
仁义镇三奇寺水库库区环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责任页
(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李娜(高级工程师)![]()
核定:吴玲(高级工程师)![]()
审查:丁建强(高级工程师)![]()
校核:丁建强(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曾立(工程师)
编写:张梦晓(工程师)(全篇)
仁义镇三奇寺水库库区环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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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仁义镇三奇寺水库库区环库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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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三奇村、正华社区、瑶山社区,区域坐标:北纬29.51661455,东经105.49688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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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立项文号 |
2511-500153-04-01-2735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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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占地面积0.26hm²,新建4处水库周边粪污处理池;安装防护栏杆1000m;拆除重建泵站1处,新增配电箱1套;安装提灌设备1套;更换500m破损农排管道;新建476.55m生产便道;新建494.67m人行便道;安装智能监控20套;改造约300㎡公用院坝配套健身器材安装;改造7处生态净化池;安装太阳能路灯约200盏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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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改建 |
总投资(万元) |
69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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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投资(万元) |
517.78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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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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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6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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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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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
0.26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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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石、砂)场 |
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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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石、渣)场 |
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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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土石方情况 |
本项目无外借土石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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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荣昌区重点预防区 |
地貌类型 |
浅丘地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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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504.03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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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本工程属于新建、改(扩)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和限制性因素进行收集、整理,为主体工程选址提供重要参考。 1、本工程选址(线)不涉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涉及荣昌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内有居民点,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本方案采用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2、主体工程选址(线)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主体工程选址(线)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4、项目所在地不是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地区、国家水土保持观测及试验站点,以及生态脆弱区。 5、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本项目选址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工程选址的基本要求,项目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限制性规定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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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3.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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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hm2) |
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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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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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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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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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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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布设位置 |
断面形式/配置形式 |
工程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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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质排水沟(主体已列) |
项目区内 |
30cm |
650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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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土剥离回填(主体已列) |
项目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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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m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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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措施 |
水生植物 |
项目区内 |
水生植物 |
0.05h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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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雨布覆盖(方案新增) |
项目区 |
雨布覆盖 |
5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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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4.58(主体已列) |
0(方案新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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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措施 |
3.33(主体已列) |
0(方案新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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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0.27(方案新增) |
水土保持 补偿费 |
0.37(3677.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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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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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监理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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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 |
1.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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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1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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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荣昌区仁义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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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曾立/13*******30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张义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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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 |
地址 |
荣昌区仁义镇政通街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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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0050 |
邮编 |
4024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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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李娜/13*******62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果/13*******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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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40*****95@qq.com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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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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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审核意见:
专家签字: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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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决定: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
说明:
1、随表附项目支持性文件、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等,防治责任范围要落实项目建设区用地红线边界,并提供矢量图(电子文件)。
2、涉及取土场、弃渣场的应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
3、本表一式六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二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
4、类别和编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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