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关于荣昌区红岩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
设施项目(二期)(红岩坪城中村与
石河城中村连接道)洪水影响评价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委托重庆元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荣昌区红岩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红岩坪城中村与石河城中村连接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项目代码:2602―50015304―01―170658)收悉,我局于2026年4月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告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评价单位于2026年4月提交了修改后的《荣昌区红岩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红岩坪城中村与石河城中村连接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我局审查研究决定,现将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报告》中的防洪评价标准
《报告》中本项目位于荣昌区昌州街道红岩坪村,项目所在河道评价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K2+702.5中桥自身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河道整治工程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导流建筑物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二、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本次涉河方案为涉河建筑物为K2+702.5中桥和河道整治工程,主要涉河建设内容如下:
(一)K2+702.5中桥。
涉河桥梁起点桩号K2+684.5,终点桩号K2+719.5,桥梁总长35m,桥梁总宽42.5m,与路线夹角60°。桥面设计高程为311.73m,梁底高程为310.03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1x25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0.5m*0.5m的U台,桥台均采用重力台接桩基础。桥梁坡度为-0.5%,坡长465.923m。
(二)河道整治。
河道整治工程中心线总长93.16m,新建护岸长186.51m(左岸92.01m,右岸94.50m);机耕道长186.51m(左岸92.01m,右岸94.50m)。护岸结构采用格宾笼镇脚+空心预制块护坡+机耕道。格宾笼镇脚高度设置为1.0m,宽度设置为1.0m,格宾笼镇脚埋深设置为1.0m,镇脚底增加15cm厚砂石垫层,沿基底外40cm范围内布置砂石垫层;护坡采用C20砼空心预制六棱块,护坡坡比1∶2,C20砼空心预制六棱块厚度0.15m,边长0.3m,空心孔内植草皮,C20砼空心预制六棱块下铺厚度0.1m砂石垫层;机耕道采用20cm厚泥结碎石(左岸宽1~2m,右岸宽3m)。
三、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按《第三方合法水事影响权益承诺书》内容妥善处理好本工程涉及的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如发生相关第三方权益影响纠纷,由你单位全权负责,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合理处置。
(二)你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服从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主动接受重庆市水利局和我局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行洪安全。
(三)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以免给防洪带来不利影响,如在汛期(每年5―9月)需要施工,请做好防汛预案报区防汛主管部门审批,以保障施工安全。工程出渣、物资堆放必须符合防洪要求,严禁将施工材料和弃土弃渣堆积于河道管理范围内。
(四)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
(五)工程完工后应报河道主管部门,河道主管部门应参与工程综合验收。
四、其它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发生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1.红岩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
―红岩坪城中村与石河城中村连接道洪水影响评
价专家评审意见
2.涉河建筑物主要参数
3.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6年4月29日
荣水利许可〔2026〕12号附件1 红岩坪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红岩坪城中村与石河城中村连接道洪水影响评价专家评审意见 .pdf
荣水利许可〔2026〕12号附件2 涉河建筑物主要参数.xlsx
荣水利许可〔2026〕12号附件3 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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