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编号:
重庆昌盛厨具有限公司智能化、模块化系列商用厨具设备生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 (个人): 重庆昌盛厨具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陈利
通 讯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东方大道71号
联 系 人: 刘刚
电 话: 15*******05
报 送 时 间: 2026年5月18日
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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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告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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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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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以及新设取、弃土场的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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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严格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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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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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接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跟踪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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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项目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验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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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
注:对告知内容若无异议,在以下“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一栏手写“按上述要求执行”并签章。
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
日期: 年 月 日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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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重庆昌盛厨具有限公司智能化、模块化系列商用厨具设备生产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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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荣昌区昌州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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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立项文号 |
2501-500153-04-01-2318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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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本项目拟用地24358.52㎡,修建1#研发楼、2#生产厂房、7#生产厂房、8#生产厂房、9#生产厂房、10#倒班楼门卫室,总建筑面积24358.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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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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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投资(万元) |
200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2.43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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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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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时间 |
2025年2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8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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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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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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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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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土(石、砂)场 |
项目未设置专门的取土(石、砂)料,工程所需的回填料全部利用工程开挖土石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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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石、渣)场 |
东湖南路宏烨公司渣场,运距3km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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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借土石方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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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弃土石方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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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不涉及重点防治区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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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76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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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区所昌州街道,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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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
339.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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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责任范围(hm2) |
2.43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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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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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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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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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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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措施 |
根据项目工程的布局、功能、施工工艺及其建设特点等,将项目工程划分为1个一级分区,为主体工程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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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布设位置 |
断面形式 /配置形式 |
工程量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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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措施 |
排水管 |
主体工程区 |
/ |
1218.61m |
主体已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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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菜布条遮挡 |
/ |
2200㎡ |
方案新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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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措施 |
绿化 |
/ |
5650㎡ |
主体已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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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菜布条遮挡 |
/ |
1000㎡ |
方案新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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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25.37万元 |
植物措施 |
42.3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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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措施 |
1.53万元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4102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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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费 |
工程管理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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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报告费 |
1.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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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报告设施验收费 |
0.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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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预备费 |
4.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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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78.6502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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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昌盛厨具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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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及电话 |
罗杨 18*******66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陈利 13*******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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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莲花支路9号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东方大道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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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00074 |
邮编 |
4024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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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喻攀 15*******52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刚 15*******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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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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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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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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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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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审核意见:
专家签字: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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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决定: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说明:
1. 封面后应附责任页。
2. 报告表应附项目支持性文件;应附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等。
3. 用此表表达不清的事项,可用附件表述。
4. 本表一式三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二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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