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 > 区水利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 > 办理结果
  • [ 索号 ]
  • 1150022600934132X0/2026-0006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5-26
  • [ 发布机构 ]
  • 荣昌区水利局
  • [ 有性 ]
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花椒加工能力提升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荣水保(承)字〔2026〕7号)
日期:2026-05-26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类别:

编号:

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花椒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个人)    重庆双万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唐青青                                                    

址: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万福桥社区7            

        人:        唐老师                 

          话:          18*******86             

间:      20264             

重庆市水利局制

序号

告知内容

1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并作为主体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

若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以及新设取、弃土场的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

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严格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质量和进度。

4

项目开工前,应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接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跟踪检查。

6

水土保持措施完工后、项目投入使用前,应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验收资料。

7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

告知事项

注:对告知内容若无异议,在以下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一栏手写按上述要求执行并签章。

对告知事项的承诺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重庆双万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日期:     

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花椒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责任页

(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李娜(高级工程师)

核定:吴玲(高级工程师)

审查:丁建强(高级工程师)

校核:丁建强(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曾立(工程师)

编写:张梦晓(工程师)(全篇)

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花椒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花椒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铜鼓镇万福桥社区7组区,区域坐标:北纬29.613701779,东经105.463576530

立项部门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文号

2512-500153-04-01-655833

建设内容

占地面积1.42hm²,修建花椒系列产品加工厂房、仓储场地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建设性质

新建

总投资(万元)

659

土建投资(万元)

200

占地面积(hm2

永久:0.93

临时:0.49

动工时间

20247

完工时间

202610

土石方(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0.05

0.05

0

0

取土(石、砂)场

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

弃土(石、渣)场

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

外借土石方情况

本项目无外借土石方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荣昌区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浅丘地貌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682.39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本工程属于新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对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和限制性因素进行收集、整理,为主体工程选址提供重要参考。

1、本工程选址(线)不涉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涉及荣昌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周边500m范围内有居民点,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本方案采用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2、主体工程选址(线)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主体工程选址(线)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实验区和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4、项目所在地不是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地区、国家水土保持观测及试验站点,以及生态脆弱区。

5、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文物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本项目选址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工程选址的基本要求,项目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限制性规定要求。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t

32.12

防治责任范围(hm2

1.42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防治标准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水土保持措施

措施类型

措施名称

布设位置

断面形式/配置形式

工程量

工程措施

排水沟(主体已列)

项目区内

30cm

350m

表土剥离回填(主体已列)

项目区内

/

800m3

绿化措施

撒播种草

项目区内

撒播草籽

0.36hm2

临时措施

临时覆盖(方案新增)

项目区内

雨布覆盖

2000m2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工程措施

8.74(主体已列)

0(方案新增)

植物措施

0(主体已列)

0.19(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

1.07(方案新增)

水土保持

补偿费

1.9919934.6元)

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0.03

水土保持监理费

0

设计费

1.80

总投资

13.72

编制单位

重庆启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双万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及电话

曾立/13*******30

法人代表及电话

唐青青/18*******86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

地址

荣昌区铜鼓镇万福桥社区7

邮编

400050

邮编

402460

联系人及电话

李娜/13*******62

联系人及电话

唐老师/18*******86

电子信箱

40*****95@qq.com

电子邮箱

传真

传真


















专家审核意见:

专家签字:

日期:年

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决定:

经办人:单位盖章:

说明:

1、随表附项目支持性文件、地理位置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等,防治责任范围要落实项目建设区用地红线边界,并提供矢量图(电子文件)。

2、涉及取土场、弃渣场的应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

3、本表一式六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送二份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依据。

4、类别和编号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版权所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重庆市荣昌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

ICP备案:渝ICP备2021006398号-1 网站标识码:5002260001 渝公网安备:50022602000107号
提示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务服务 政策解读 政策问答 便民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