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关于
重庆市荣昌区氧巴活泉公司饮用水生产线
升级改造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氧巴活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和《荣昌区氧巴活泉公司饮用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和专家的审查意见,对重庆市荣昌区氧巴活泉公司饮用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福建氧巴活泉矿泉水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完成对重庆现在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并据此成立重庆氧巴活泉矿泉水有限公司。公司计划实施技术改造与生产规模扩充,本次建设不新增用地,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增饮用水生产线。由于扩建后生产用水需求增加,项目计划新增1口取水井,其余工程均依托现有设施。
二、取水地点、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项目以2030年为规划水平年,预计生产取用水量为17.36万m³。荣昌区氧巴活泉公司饮用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其中,原有的1号井位于荣昌区荣隆镇玉久村一组(东经:105°29′19.80″,北纬:29°24′04.17″),已取得取水许可及相关采矿手续,将继续保留作为矿泉水生产水源。新建的2号井位于荣隆镇玉久村十一社(东经:105°28′34.22″,北纬:29°23′56.10″),将作为饮用天然水水源。取水方式采用潜水泵抽水,通过φ60mm的PE供水管输送至厂区。两口水井合计日取水规模为475.5m³。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根据《报告书》抽水试验及水文地质分析,项目水源地地下水补给充足、水位恢复快,植被覆盖良好利于下渗,水源条件总体可靠。项目设计取水量为475.5m³/d,低于两井合计允许取水量554m³/d,取水水量有保障,水源可靠可行。
四、退水量及退水方式
日退水量68.96万m³,其中过滤制水及反冲洗退水67.74m³/d,设备冲洗退水1.22m³/d,退水至市政排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退水0.88m³/d,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经分析,本工程退水影响较小,项目退水方案基本合理。
五、取退水影响
建设项目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量、水生态、水功能区影响较小,且不存在对第三者利益的不利影响。
六、节水评价
本项目节水评价内容齐全,节水指标分析基本合理,节水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七、取供水计量
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本工程提出的节水设施、计量设施等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设施数据必须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核,保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八、取水工程的核验
你单位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九、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做到计划用水,计量用水,有偿用水。每年年初向我局上报上年取水总结,申报当年取水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网址http://www.mwr.gov.cn/fw/),同时将上年建立取用水台账报我局备案。
(二)取水单位应协调处理好与第三方的利益关系,在特殊时期服从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量调度。
(三)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做到合理取用水,防止水源污染。
(四)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五)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工程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荣昌区氧巴活泉公司饮用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水利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荣昌区氧巴活泉公司饮用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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