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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2022年第五次空气污染 应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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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3月7日—3月16日我区将迎来一段较长的连晴天气,最高气温将达到25℃以上,午后太阳辐射增强、相对湿度降低,空气中臭氧浓度累积较快,临界超标风险较大;另早晚湿度大,有利于细颗粒物的吸湿增长和二次转化,叠加夜间边界层下降,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易造成PM2.5浓度阶段性升高。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区2022年第五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与解除时间

此次应对工作时间为2022年3月7日—3月16日,区蓝天办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应对工作时间。

二、应对措施

此次应对要多管齐下,统筹兼顾,同时抓好臭氧和PM2.5的污染防控工作。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加强VOCs重点行业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重点区域内(杜家坝片区、板桥工业园、广富工业园)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电子制造、医药制造、机械加工、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全面收集,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杜绝使用高VOCs含量劣质原辅材料(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

2.加强火电、玻璃等重点行业及工业炉窑、锅炉脱硝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监督管理,确保NOx稳定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

(二)加强综合扬尘管控。

1.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控制,确保城区道路无明显扬尘,加密荣昌中学500米范围内道路、周边植被、主次干道的清洁频次和高空抑尘作业,保持路面和空气湿润(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在入城路口设卡,严禁脏车入城(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督促加密城郊公路冲洗频次,加大城郊公路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减少城郊扬尘污染及其他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广顺街道、峰高街道、安富街道);加大砂石堆场及搅拌站检查力度,要求建材全部覆盖到位(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昌元街道、昌州街道)。

2.督促施工工地加密洒水频次,严格落实控尘“十项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应对期间每日检查在建工地不少于6个,其中土石方工地不少于4个(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委会、相关镇街)

(三)加强交通污染防治。

1.按照相关规定限制柴油货车入城,引导其他柴油货车错峰入城;开展机动车路检工作,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及冒黑烟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

2.加强脏车入城的执法管控工作,对进出城路口强化执法检查,对城区的脏车开展巡回检查查处(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公安局)。

(四)加强生活污染管控。

1.园林绿化喷洒农药、除草剂或露天焚烧去除树木病虫害等避开臭氧浓度快速上升的时段(气温较高且阳光照射的12︰00—19︰00)作业(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区交通局应督促汽车维修、喷涂等避开臭氧浓度快速上升的时段(气温较高且阳光照射的12︰00—19︰00)作业,严肃查处露天喷漆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

3.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外立面改造、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维护、交通标志标线刷漆等涉VOCs排放的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应对期间避免开展涉VOCs排放作业(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4.加大巡查力度,督促餐饮业经营者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尤其是夜间要加大烧烤经营店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各机关食堂油烟治理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各机关食堂正常运行餐饮油烟净化设备,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5.加强城外秸秆(枯草)露天焚烧管控工作,重点时段(16︰00—20︰00)要加大巡查力度,应对期间区农业农村委每日至少出动两个巡查队,每日巡查不少于4个镇街,各镇街至少出动一个巡查队开展巡查,并要求各村社开展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并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6.加大城区楼顶、背街小巷露天焚烧垃圾、落叶等行为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新区建设管委会)。

(五)加强荣昌中学校内环境污染管控。

安排专人开展学校运动场、停车场、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加大洒水、喷淋力度,增湿除尘;加强食堂油烟治理,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区教委、荣昌中学)。

三、工作要求

应对期间,各单位要及时部署,积极开展污染应对工作,将工作动态在蓝天行动工作QQ群内以水印相机拍照进行反馈,每日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区蓝天办邮箱。同时,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群、QQ群等途径,向监管对象告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社会责任和义务。

区蓝天办将对本次应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未反映工作动态或工作动态体现不详的单位予以通报。被通报的问题将作为2022年度生态环保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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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红;电话:46734280,邮箱cqrcl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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