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规划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包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磋商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 (名) |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荣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规划 | 49.5 | 0.9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备注:本分包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
财政预算资金。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荣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分包(递交响应文件当天缴纳,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保证金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发展中心10楼17号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4月29日北京时间 9时0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4月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一)供应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数额应当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
(二)供应商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内容”),由供应商从其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昌州支行
账 号:50050117630000000393
1、转款备注:荣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规划保证金(可简写)。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无法采购和无法退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4、保证金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338677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荣昌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rongcha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磋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 购 人:重庆市荣昌区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023-46789633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兴荣大厦19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23-46338677 15320527498
保证金退还咨询联系人:白女士 1389608308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发展中心10楼17号
1_荣昌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及规划 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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