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报,未来5天我区天气以晴间多云为主,昼夜温差最高达13°C,颗粒物浓度持续累积,空气质量超标风险较大。经研究,决定将我区2023年第二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时间延长至2月1日。
请各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继续按照《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2023年第二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的通知》(荣蓝天办发〔2023〕7号)文件要求,重点加强露天焚烧巡查管控,禁鸣禁放管控,扬尘(工地、道路、堆场、裸土及工业料场等)污染管控等。
特此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联系人:高红;电话:46734280,邮箱:cqrclt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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